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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执心执信,方得执行
 

执心执信,方得执行

(椒江法院 鲍彦彤)

人民法院,素来是定纷止争的风云之地。初秋台风季,亚热带气旋自东南向西北盘旋而来,席卷陆路尘埃,凝结成云,汇聚在东海之门,造势于椒法之上,使得平日里百姓间无形的“人心风雨”,都借着这样的气象外化于形。我似一粒砂石,既是机缘巧合,亦是心之所向,随着这一场“风云际会”来到椒江法院执行局。

在过往象牙塔般的法学学习生涯中, 我对“法院执行”的记忆,不过是书本知识的浮光掠影,而对于如何将“执行”落实到细枝末节、巨细靡遗,却都好似雾里探花,只能凭感性认知。如今我置身于执行局,跟班学习50余天后,才逐渐明白“执行”二字的书写,离不开每一位执行法官对人间冷暖的共情之“心”、对司法权威的笃定之“信”。

执心,洞人情冷暖

上班之初,天天都能在办公室门口见到一位神色黯淡又紧张的老人家。老人家姓陈,年近七旬,华发、黑肤、皱皮、弓背、粗衣,是他给人的第一印象。他的老伴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人,被电动车撞伤致残,需要大笔后续治疗金,而判决生效后肇事者徐某却怠于履行义务。于是,老陈不得不帮其老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陈案子的承办人是小项,小项通过“点对点”查控、实地走访等调查方式,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是个90后的小年轻,个人的经济状况同样是捉襟见肘,自从出了这一档子事,害怕承担责任,已经外出打工去了。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

然而,眼看着老陈家的处境已是山穷水尽,小项仍不肯放弃。他深知被执行人一家的心理,与小徐的父母进行一次又一次的贴心交流,告知他们目前申请人生活的窘境以及小徐的法律义务并不会因为逃避就可消除……在小项几度登门造访后,在情与理、法与责的矛盾之间,小徐家人的态度趋向缓和,终于肯放下“我没钱,你能奈我何”的破罐破摔心态,向亲友们筹集资金,给老陈家送了过去。

案结事了,小项终于松了口气。他对我说道:“像这样峰回路转的案子并不算太多,能顺利执行完毕,真是万幸了!”

其实,在我们执行法官处理的案件当中,纠葛着太多复杂的人情冷暖、伦理道德,要想让百炼钢般强硬的法律规定成为疏通人心、调和纠纷的绕指柔,不仅需要我们有世事洞明的眼界和智慧,更需要我们人情练达的体谅跟沟通。

执信,捍司法权威

江科是执行局实施科的一名老执行。这一早清晨,天下暴雨,江科再次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林某的住所,劝说林某及其家人腾退房屋。

犹记得上一次腾退执行,江科就已经给被这执行人下了最后通牒。他曾十分严肃地告知林某一家:林某已经超出腾退期限多时,严重阻碍了执行进程,触犯了刑法所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极有可能被判处刑罚……在刑事惩处的威慑下,林某的态度一下子前倨后恭起来,答应会在三天之内配合腾退。

江科原本以为林某会信守承诺,不料在第四天到来之际,林某又使出“老赖招”,不让执行人员进门不说,甚至还拿出菜刀以死相逼,根本没有半点腾退的意思。在邻居的围观、孩子的哭闹、老人的叫骂中,为防止意外的发生,江科只好带领执行队伍先行撤离。

回到法院,江科立刻着手整理执法记录过程中的影像材料,以及被执行人林某拒不腾退涉案房产的相关证据,准备将此案移送刑事立案侦查。

当我询问江科为何要如此果断移送案件,是否还需要继续做一下工作时,他答道:“执行案件,我们必须要体现执行的刚性。对于这类被执行人我们应当予以严厉打击。”江科的话令我顿悟:法律应当被信仰。在柔性执法无果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以雷霆万钧的执行力度让被执行人尊重法律规则不可亵渎的权威,也让社会感受司法作为最后一道正义防线的力量。

执行者,执法也

法律其实是一个非常世俗、繁琐并且因此才神圣起来的社会事业。它努力以制度化但又细致入微的方式来化解各种社会纠纷,无论是杀人放火,还是家长里短;它努力协调同时也规范社会生活,无论是人际交往,还是经济发展;它追求实现公正与和谐,但这个公正与和谐并不仅来自教科书的定义,更是在无数普通人长期的日常生活中体现与界定的。而执行工作,说到底也就是执法工作。

正是因为法律有着这样深远宽广的内涵和外延,执行才显得意义非凡。

“执行”二字,它仿似定在裁判文书上的千钧砚石,纵使风云变幻,都不改法律坐居不变的价值定位。因此,执行工作的开展需要如砂石般坚韧的执行法官们共同聚力,需要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既能执“待入尘寰,与众悲喜”的温润、练达之心,亦能执“岿然如獬豸”的刚正、不阿之信。

相信唯有这样刚柔并济的执行之道,才能让法律裁判不只是一纸空文,才能尽早地让公平正义扎根于百姓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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