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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一个心怀感恩去服刑的人
 

一个心怀感恩去服刑的人

 

(黄岩法院马可大口述  李芳芳整理)

 

对一个盗窃罪的惯犯判处刑罚容易,但能够促使他彻底认识到错误,真正靠勤劳致富,彻底改变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罗民(化名)是一个来黄岩务工的外省籍人士,他独自一人带着14岁的儿子,除了打工,空闲的时候就去赌博场头玩几把。罗民说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很辛苦,再加上赌博的嗜好,打工赚来的钱根本难以维持生活,为此就想到了去偷,这样来钱快。罗民已经不是初次去盗窃了。1999年、2005年、2008年、2011年罗民曾因犯盗窃罪被苍南县人民法院先后四次判处刑罚。

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罗民以盗窃罪判处刑罚没有问题,但是在审理过程中,我了解到一个很棘手的问题。罗民是累犯,又曾因盗窃罪被多次判处刑罚,不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但是罗民一旦收监,他14岁的儿子将无人照顾。

罗民与孩子的母亲并没有经过婚姻登记,她在孩子2岁左右就离家出走了,从此杳无音讯,而孩子的外公外婆罗民不仅没有见过,甚至连是谁都不知道。罗民的父母先后在2010年、2013年因病过世,唯一的亲哥哥也因一些矛盾纠葛早已不相往来。罗民是孩子唯一的监护人,也是孩子唯一的依靠。罗民收监后,孩子怎么办?罗民出狱后,还会流连赌博场头,继续去偷吗?这种种忧虑像大石头般压在我的心头。

我曾经走访过孤儿院和养老院,了解到将孩子托付在孤儿院或者养老院并非是妥当的安排,甚至可能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根据和罗民的交谈中我了解到罗民有一个关系不错的老乡在这边打工,平时也会帮忙一起照顾罗民的儿子,把孩子托付给老乡照顾是对孩子最好的安排,可这生活费和学费还是需要罗民支付。罗民平时收入本就不高还爱赌博,哪有什么积蓄可以交给老乡当作孩子的抚养费啊,事情再次陷入困境。

然,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当我为孩子的生活费愁眉不展时,黄岩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出了一个《“同在蓝天下共享阳光”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方案》,涉及到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司法救助”行动。我马上为罗民的孩子办理司法救助手续,并申请到了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罗民领取司法救助金的日子也是其被收监的日子,刚到上班时间罗民自己就拿着换洗的衣服到法院来了,在办好领款手续后再三表示感谢。罗民说自己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这么关心过自己,更没有想到自己犯了罪审判自己的法官会这么关心自己的孩子,罗民说自己出狱后再也不去赌博场头混了,一定要好好工作,好好教育抚养孩子,决不能让孩子走上自己的老路。

在罗民坐上警车被送去关押时,我看到他眼中含泪。那一刻,我能感受到,他的心中满怀对孩子的不舍。我相信,只要他心中还有着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和担当,他就能改过自新,希望他出狱后能心怀感恩,努力工作,让孩子健康快乐得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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