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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离婚了,谁该为孩子的高额培训费“埋单”
 

离婚了,谁该为孩子的高额培训费“埋单”

(玉环法院 叶礼华 吴月媛)

都说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当爱情不再时,“结晶”是否还成其为“结晶”?在执行局,我处理过多起离婚纠纷执行案件,纠葛最多的就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当一对夫妻成为陌路后,骨肉亲情似乎也可以用一分一厘去算计衡量,作为旁观者难免扼腕叹息,不知“漩涡中心”的孩子又作何感想。

今天刚刚处理了这样一起案子。几年前,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合离婚,法院判决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600元,教育费、医疗费等双方各半承担。几年来,女方安排孩子就读私立学校、报名英语培训、钢琴培训等共产生了十几万的学费、培训费,女方认为男方应承担一半,并依据离婚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男方一收到执行通知书就马上提出异议,称自己有支付抚养费,并提供了银行交易明细;至于学费、培训费,他认为自己的经济条件有限,无法支持女儿读私立学校及接受昂贵的培训,且女方为孩子选择这些也未征得自己的同意,因此不应承担这部分费用。

最初接到这个案子,同事提醒我判决中没有对孩子的教育费做出界定,高额的培训费是否属于教育费的部分由执行部门认定不妥,这个案子应该先经审判部门判定。根据男方的说法,他在离婚初期没有收入来源,找到工作后立即开始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说明他对孩子的感情还是在的。十几万的培训费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确实不算少,能够提供孩子这样的生活水准,女方的经济条件应该不错。他们争执产生的根源,我想还是感情破裂导致的互相怨恨。如果能够坐下来谈谈,各退一步,说不定就不用再次闹上法庭了。于是我跟双方约好到法院来谈谈,他们也都同意了。

“谈判”意外得热闹,男方不光自己来了,还带来了现在的妻子,这三个人像是搭了个戏台。女方指责男方婚内出轨,男方声泪俱下控诉女方的不是,现在的妻子则嫌弃男方竟然被女人骂哭。他们这样下去案子可就没法办了!我马上叫停了他们,把话题拉回孩子的费用上。女方拿出各种费用的发票、收据,一张张都是母亲对孩子的期冀,也是对前夫的“宣战”。而男方坚持自己还欠有外债,没有能力支付这么高昂的费用。女方说男方不支付也可以,但要男方书面写下“不愿意给孩子提供这些优质教育”,以后留给孩子看。而男方显然并不想接受这样一个“无情无义”的父亲的定位。又是一场拉锯战,我也只能见缝插针地做着工作。最后,男方的现任妻子虽然骂男方不争气,但还是表示由她每月再出一些钱给男方用来补贴孩子。这样,双方终于谈好了和解的条件,男方不承担孩子英语、钢琴培训的费用,但每月增加800元抚养费用作私立学校的学费,同时双方也讲好了探视的时间和频率。

看着他们走出法院的背影,我松了一口气。如果再次闹上法庭,对于两个当事人和孩子来说,无疑是再次揭开伤疤直面伤口。法律有时候是冰冷的,但是执法可以更有温情。通过和解的方式,避免了再次对簿公堂,也减少了让他们三人再受一次伤害的可能性。同时,我也替这个孩子感到了一丝庆幸,虽然亲生父母的离异为她的人生带来了无可挽回的缺憾,但她还有一个愿意为她付出的妈妈和一个没有忘却自己责任的爸爸。爱情虽然不在了,但孩子应该依然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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