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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法官永远在路上

法官永远在路上

(仙居法院 杨海松)

 

“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如果有人问,当好一名法官,要学什么?基本上每个人都会回答:学好法律知识。这没错,在我看来,法律知识是当好一名法官的基础,但想真正办好案,仅仅有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面对故意伤害案件,我要审查这样的行为能否造成这样的伤害,这就要求我学习医学知识、物理知识;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要学习心理知识,学会怎么开导、教育他们,让他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能走上正轨;面对强奸案件时,甚至要学习DNA鉴定知识……

在七年的法官生涯里,印象最深的是市中院发回重审的一个强奸案件,案件中的关键证据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从被害人处提取有斑迹的内裤一条及DNA鉴定。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与其发生了性关系,被告人却拒不承认,因此内裤上斑迹的DNA鉴定成了确认有无发生过性关系、谁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关键,但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后,却出具了“被害人内裤上斑迹检见混合DNA分型谱带,但无法分析”的意见,也就是说被害人内裤上斑迹是谁所留不清楚。

DNA鉴定的结果给法庭的直观感觉是本案事实清,按疑罪从无原则,应当作出被告人无罪的判决。但本案有证据证实:被害人处女膜有新鲜裂伤、被告人与被害人在房间内共同相处20余分钟及被告人在走出案发房间时有整理衣裤的动作等。对此,法庭认为上述证据证实内容虽然不能直接证明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但能说明被告人的嫌疑极大。

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纵一个犯罪分子”的刑事审判理念,法庭对本案证据进行仔细分析后,认为本案突破口在被害人内裤上的斑迹是谁所留,也就是本案的DNA鉴定,但DNA鉴定又没有办法确认就是被告人所留。经过再三考量,法庭认为DNA鉴定的结果,并不是最终结论。虽然鉴定机关没有办法确定是谁所留,作为法官可以再进行分析,看被害人内裤上的斑迹到底有没有被告人的DNA。

为了找出事实真相,我自行购买了DNA鉴定的相关书籍,学习DNA鉴定的机制、方法等,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向专业人员咨询、请教。在基本搞懂DNA鉴定相关知识后,向鉴定机构调取了案件DNA鉴定的原始纸质图谱,利用所学的DNA反复、仔细研究原始图谱,终于发现在DNA鉴定的原始纸质图谱中均能找到被告人的基因,只是基因浓度比较低,这一发现为查明案件事实找到了突破口。后来我们询问了原DNA鉴定机构,为什么有被告人的DNA,会出现无法分析的结果。对方回复称鉴定时是机器比对,当时设置了一个浓度值,比如100,那么浓度低于100的将无法识别,所以当时得出的结论是“无法分析”。但我们法官审判案件,以事实为依据,本案能够证明被害人内裤上有被告人的DNA,再结合其他相关证据,应当可以判定被告人强奸事实证据确实充分。最后法庭根据分析结果,依法判决了被告人强奸事实成立。

案子完结后,我似乎成了院里的DNA 专家,但我知道这还远远不够。正如习总书记所说“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不忘忧国忧民的初心,牢记公平正义的使命,要成为一名真正的好法官,我永远都在学习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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