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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少一事不如多一事

少一事不如多一事

(路桥法院  解旭烨)

 

当方某托人将一枚致谢锦旗交到我的手中时,我竟有些不知所措,并没有通常情况下认为的收获感谢的喜悦,更多的则是觉得这个当事人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了。然而,听着他在电话中一遍遍说着的感谢之词,看着锦旗上“人民公仆,情系百姓”那几个大字,我想,也许在我看来举手之劳的小事,对于他而言,却是帮上大忙的好事。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案子已经审理完毕,进入执行阶段,只等保险公司将钱款打入,再由当事人领走即可。但在领钱过程中,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原告方某来到法庭窗口时,他那浓重的北方口音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同志,我想请问我的那笔十六万多的钱到账了没?我现在可以领了吗?”话语之间带着满满的焦急。当我询问他的名字后,果然,他正是之前已经打过无数个电话询问钱是否到账的当事人。他向我解释,他买了今天下午回黑龙江的车票,因而急着将这笔执行款给领回去。

我再次将银行入账信息翻出查找,然而仍然找不到判决书上所对应的金额:“银行上并没有这一笔钱的入账信息,你确定对方已经把钱打到法院的执行款账户了吗?”“这个嘛……”他面露难色,“同志,我也不知道,照理应当给我打进来了,你看,我赶着回老家呢,你要不再帮我查查,年关了,我等着这笔钱急用呢。”

听到这些,同事小陈建议直接打电话询问打款的保险公司确认一下他们是否打款,于是几经辗转,我们终于联系到保险公司的财务,原来,方某的这笔赔偿款是分成两笔打进了法院执行款账户的。

听到执行款到账,方某难掩喜悦之情:“那同志,我现在就能领了不?我得赶紧领了赶车去呢!”我将两笔金额核对之后,确认无误,便也想着尽快为他办理。然而当我要求他出示身份证时,他却递过来一张暂住证,“那啥,同志,不好意思啊,我身份证丢了,得回老家补办,你看这暂住证成不?”

“我只需要核对身份信息,暂住证也可以。”我于是继续为他办理,然而,当我正要提笔给他开现金支票时,我想到一个问题,“你没有身份证,怎么拿支票去银行领钱呢?”

“这……”方某一时有些愣,但下一秒,仿佛是怕我到最后关头又不给他继续办理似的,他赶忙说:“没事没事,同志你先给我开着,我自己去银行用这暂住证领领看。”我只能跟他解释,并不是我们不给他继续办理了,而是没有身份证就无法到银行办理现金支票业务,就算他回去补办身份证,出了浙江省也是领取不了的。

看着方某焦急又失落的表情,我提议给他开转账支票,然后由我去一趟银行为他办理转账。这样,方某只需要把银行账号留给我,便可以直接去赶火车了。明白我的意思后,方某显得很感激:“这位小同志,那太麻烦你了,谢谢你了!”尽管我一再和他说“没什么,这是我们的工作”,但没过几天,这一枚致谢的锦旗就送上了门。

事实上对我而言,只是多跑了一趟银行,多了点小麻烦而已,而对于方某而言,却让他解决了难题,顺利领到了急需的钱款,难怪他如此感激。常言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这枚参加工作三个月收获的职业生涯第一面锦旗让我感悟到,处于基层法庭这样一个每天与人民群众面对面的工作岗位,这句话应该是“少一事不如多一事”,我们所多做的微不足道的小事,或许对当事人而言就有着巨大的帮助,我也相信我们每多做一件小事,就能向人民群众多传递一份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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