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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亲情岂止于诉讼

亲情岂止于诉讼

(温岭法院 许梦诗)

 

“同志你好,上次通知我来拿裁定书的,现在我还可以拿吗?”一位年近六旬的阿姨站在窗口冲我笑。

“可以的,我给您找出来,稍微等一下。”我边应答边开始找撤诉裁定书。

“好的,是不是这个东西给我就表示案子结了,没什么事了?”“对的,这个表示您和叔叔撤诉了,案子咱就不审了。给您裁定书。”说话的工夫,阿姨接过裁定书,和我道声谢,然后离开。

现在这位平静离开的阿姨与此前拉着我的手声泪俱下讲述生活不易的老人判若两人,或许她和老伴的心结也因为此次诉讼而解开。

这是一个祖父母试图和母亲争夺抚养权的案子。孩子叫展展,年仅10岁。展展的父母在他三岁时协议离婚,按照约定孩子跟着父亲生活。然而天降横祸,展展的父亲在2010年10月因故自杀,留下年幼的展展跟着祖父母生活。可年迈的祖父母收入有限,抚养小孙子的开支于他们而言也较为沉重,而且没有监护权的他们也希望能够通过诉讼途径合法地继续抚养小孙子。

今年5月,展展的祖父母以无因管理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了解到,两位老人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向展展的母亲要这几年的抚养费,而是将抚养权变更为两位老人,希望展展今后都跟着他们一起生活。两位老人向我们讲述抚养独子、孙子的艰辛以及展展母亲多年来甚少探望孩子,更没有在展展父亲去世后主动要求抚养展展。而作为被告的展展母亲,向我们讲述的是两位老人不仅之前强硬要求她和丈夫离婚,而且在前夫离世后不愿意其探望孩子,更别提抚养孩子了。

庭审中,到庭参加诉讼的奶奶更是几度感情失控地开始嚎啕大哭。作为书记员的我,一边听着双方争执不下,一边开始思索面对这样的情况如何才可以做到双赢,既让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又让双方可以冰释前嫌。毕竟,亲情岂止于诉讼,尤其是两位中年丧子的老人所承载的悲痛以及将所有希望和爱寄托在唯一孙子的情感是我们不能感同身受的,更不是冰冷的一纸判决可以化解的。

经过庭审的了解,加之考虑到两位老人不仅不是监护人,且年纪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的情况,我们在耐心听取两位老人意见的同时,以情动人,详细讲解变更抚养权的不可能性,并且分析小孙子的健康成长需要母亲的关爱等等。与此同时,我们也向展展的母亲讲述两位老人的不易以及多年来悉心照顾孩子,以一个母亲的心情去考量两位老人的处境可能更容易理解几分。

最后,两位老人在法官和女儿的劝导下决定撤诉,且庭后和孩子的母亲就抚养、探望和教育等问题进行协商。如此算是目前最完美的结局。

相较于一些为了分房子而离婚、为了分土地而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案件,这两位老人对于孙子悉心的照料,将全身心的爱倾注在孙子身上,并且最终为了孩子更健康的成长而撤诉,都向我们展示了法庭外的爱。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家庭类案件,耐心倾听、抓住争执焦点并进行疏导,方可最大程度实现共赢,这也是成为一个优秀法官的品质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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