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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上驾考新科目 私刻公章来敛财

盯上驾考新科目 私刻公章来敛财

 

要拿驾照就要先到路口执勤,当一回交通劝导员,这是驾考的新增项目。然而,玉环有人从中看到“商机”,竟私刻交警队的公章和交警的私章,谎称可以托关系帮人盖章,短短半个月非法获利1万多元。

  日前,玉环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的刑事案件。

  新手驾驶员要拿到驾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据玉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区中队指导员林云解释,学员要经过理论考试、道路考试,然后汽校会发一张交通劝导员卡,学员要到交警队领反光背心等参与路口执勤,早上一次,下午一次,每次不少于1.5小时。完成后,学员拿交通劝导员卡片到交警队盖章,之后才能到考试中心参加道德考试。

  被告人全某和陈某曾经也是驾校的学员,在考试期间相识,都顺利通过了考试并拿到了驾照。但拿到驾照后,两人自以为发现了其中的一些“商机”。

  20151230日,全某和陈某商量好,决定通过伪造“玉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区中队”的公章和玉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区中队指导员“林云072197”的私章,并加盖在交通劝导员卡上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全某和陈某先是通过办假证小广告上的电话联系上胡某,以200元的价格委托胡某刻制了两枚印章。之后,胡某又以10元的价格,委托沈某打印模板。沈某虽然知道胡某打印模板是为了伪造印章,但还是接了这笔生意。得到模板后,胡某将该模板交给他人制作印章,最后将制作好的两枚印章贩卖给全某二人。

  此后的半个月里,全某和陈某经常出没于交警中队招揽“业务”,将伪造的印章加盖于交通劝导员卡上,每盖一次收取100元的费用。

  直至案发,二人共非法获利1万余元,钱被两人平分。

  2016115日公安民警在全某暂住房附近的垃圾桶里查获上述2枚印章。经台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2枚印章印文与样本印文系非同一印章所盖。

  很快,全某、陈某、胡某、沈某四人先后被抓获归案。

日前,玉环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分别判处全某和陈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胡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沈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玉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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