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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半包香烟两元硬币获刑仨月

入户盗窃半包香烟两元硬币获刑仨月

 

网上购买开锁工具,学习开锁技术,入户盗窃了半包中华香烟和两元硬币,26岁的严某某因此获刑三个月。

  今年2月初,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小伙严某某花了500元网购了一套开锁工具。之后,严某某来到椒江区洪家街道某小区踩点,确认其中一家住户可以使用网上购买来的开锁工具。411日中午,严某某来到那户人家实施盗窃,花了半个小时左右成功打开该户的房门。翻找一番之后,严某某偷走了半包中华香烟和两元硬币。没想到,房间内的摄像头早已报警给户主金先生,小区保安已在楼下守株待兔,严某某遂被抓获。

  近日,经椒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严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官说法: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尽管严某某窃得的财物价值不大,但其实施入户盗窃并窃得财物,已经构成盗窃罪。严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但其特意学习开锁技术、经过踩点,携带工具进行犯罪,主观故意明显,上述情节在量刑时均予以考虑。

(椒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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