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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被争夺的模具

被争夺的模具

(黄岩法院 秦伟 陈柳伊)

 

 

“秦法官,我是XX案件原告方的代理人,案子昨天刚在你们法院立案受理了,你看能不能先行调解,让我们早点拿回那批模具?我们都等得急死了!”来访的是个中年男子,脸上写满了焦急。我一听当事人要求主动调解,赶紧放下手头的工作,从昨天刚分发的案件堆里找寻这个案子。

一争:模具被质押

这是一起涉及物权保护的案子,原告是一家汽摩配件有限公司,将十副塑料模具放在纱管厂加工,岂料模具在交付途中遭遇拦截,拦截方即该案的被告王某。王某出具了一份还款计划书,载明因纱管厂的代理人欠其60万元,故以十副模具作为质押。而这十副模具又恰好是一家车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电动车配件,如原告无法按约交货,将承担巨额赔偿。

一方是手持还款计划书的质押权人,一方是心急如焚等着拿走模具按约交货的原告,我瞬间意识到了事情的刻不容缓。

二争:赔偿陷僵局

“人家欠我60万元,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这模具就是质押给我的,我不给!”

“兄弟,我这边也是实在没办法,你看能不能先把模具给我,让我把货先交出去,不然这违约损失我们也吃不消呀!”

……

被告王某在我的电话通知下匆忙赶到法院,一见面双方就模具归谁起了争执。我在他们的对话里听出了突破口,王某并非一定要拿这批模具,主要还是为了拿到欠款。因此,我以此为切入点,反复做双方工作,终于王某松口答应愿意归还模具,但要求补偿10万元。而配件公司这边表示最多只能补偿3万,这让调解再次陷入了僵局。

“要不这样,你们都回去考虑一下,各自适当地加减下,争取双方都能接受。”在我的提议下,双方当事人都欣然接受,表示愿意回去再商量。

补偿款的敲定是在3天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配件公司支付给王某5万元作为补偿款,王某则将模具交付给配件公司。

三争:案外公司现身

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的当天,在双方当事人的陪同下,我们驱车前往位于三门的一家铸造材料公司(即王某放置模具地)进行模具勘验并作记录。回程的路上,正当我暗自思忖又可以了结一个案子的时候,王某接到的一个电话打断了我的思绪。

“什么,你说模具是你们的?”

来电的是那家车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强调这批模具是他们的,不同意王某将模具交付给原告。

“秦法官,怎么回事?都调解好了,怎么又不给我们了?”一旁的原告听闻半路“杀”出个人也来要模具,一下子急了。

“别急别急,我们现在就去核实一下。”

一路上,我一边安抚着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一边以最快速度赶往坐落在路桥的这家车业集团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通过与车业公司工作人员的一番核实,我们得知这批模具是其与原告合资制作,由原告进行塑料加工,因此可以断定该模具确为原告所有。

虽然过程一波三折,但是一番核实彻底打消了王某的疑虑,也让在场所有人舒了一口气。最终,双方愉快地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履行完毕。

后记

经过6天(含双休日)的时间,一场过程有点小曲折的“模具争夺案”终于顺利落下帷幕。想到尽自己所能让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我内心颇感欣慰。

从事办案工作已有三十来年,酸甜苦辣早已尽在不言中。但能为当事人定分止争,无论多久,都是我前行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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