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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妈”有没有? 当街暴打女儿后还咬伤民警

“虎妈”有没有? 当街暴打女儿后还咬伤民警

 

女儿私自拿了家里的160元买手机,母亲发现后要求商家退款不成,于是当街对女儿拳打脚踢,还咬伤了赶来调查情况的民警。日前,这位粗暴的母亲被临海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刑。

谢某的女儿文文(化名)一直羡慕同学们有手机,去年8月初的一天,文文偷偷从家里拿了160元,到临海洗菜桥的一家手机店买了一部手机。8月19日,谢某发现少了钱,知道是女儿拿去买手机了,便和老公朱某一起拉着女儿到手机店要求退货。

手机已经卖出半个多月,店家因此不肯退货,谢某夫妻气没处发,就开始对女儿拳打脚踢,打耳光、抓头发、撞柜子、踢背部,怎么狠怎么来!

围观群众实在看不下去,纷纷劝阻,“你这样虐待孩子是犯法的!”可任凭大家怎么劝说,谢某和朱某就是不肯罢手,还叫嚣着:“我打自己的小孩犯什么法,就算我把警察叫来,他们也不能拿我怎样!”

于是,朱某真的自己报了警。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希望谢某一家人先到派出所坐下来慢慢解决问题。见民警要将他们带到派出所,谢某和老公这才慌了神,便开始撒泼耍赖,不肯上车。

从办案民警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中可以看出,事发现场,谢某言辞激烈,就算女儿文文已坐在警车里,她依然不依不饶,不断辱骂,几次想要冲进车里打女儿,甚至躺在地上阻拦警车通行。

民警担心事情一发不可收拾,想将谢某拉进车里,结果谢某一口咬住其中一位民警的手臂,迟迟不肯松口,民警的手臂当场肿起一大块。事后经法医鉴定,该民警左前臂损伤程度达轻微伤。

法院认为,谢某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临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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