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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讲规矩 守纪律 促廉洁”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讲规矩 守纪律 促廉洁”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2016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法[2015]351号)要求,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政纪律、人民法院廉洁司法制度规定为主要内容,以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利用年初时间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确保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廉洁司法警钟长鸣,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司法底线,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时间安排和参加范围
  教育活动安排在2016年1月至3月,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参加。

三、活动内容和方法载体

(一)学习党内法规,提升党性修养。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此次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突出出来。要组织广大干警原原本本研读准则和条例全文,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专家专题讲座、分组讨论交流、典型案例解读、廉政知识竞赛等丰富学习形式,引导干警全面掌握具体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入脑入心。要通过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刻印在心上,自觉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严格遵守党的廉政纪律,坚决守住廉洁司法底线,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二)开展教育周活动,深化廉洁教育。各法院要组织好春节后上班第一周开展的“廉洁司法教育周”活动,组织干警收看省高院举行的廉洁司法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要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形式,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两个《实施办法》,重点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深入学习《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文件,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坚决杜绝与案件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违规过问案件、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行为。

(三)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六辑)》,省纪委和省委政法委通报或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以及最高院、省高院通报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至每一位干警,切实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警,增强警示教育效果。要组织干警结合奚晓明案和通报的典型案例,从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法纪观念、道德修养等方面,深入剖析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思想根源,切实汲取教训、引起警醒、引以为戒,强化纪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意识。

(四)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教育形式。要认真组织实施宪法宣誓活动,坚定干警法治信仰。坚持领导干部为干警讲廉政党课,以“文化大讲堂”等平台载体,宣讲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通过开展廉政约谈、签订廉政责任书、发送廉政短信、征集廉政格言、创作廉政文艺作品、举行廉政知识竞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增强集中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开展节日纠风活动,针对元旦、春节两个重要节日,通过利用党员干部廉政风险干预系统、移动短信等平台,及时加强廉洁过节的教育提醒,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十个不准”规定。

(五)开展“五个一”活动,增强教育效果。一是开展一次大讨论。组织广大干警围绕“自身廉洁自律、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克服”这一主题,深入剖析、认真反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 “拉袖子”、“咬耳朵”,抓早抓小,举一反三;二是开展一次廉政约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中院院长负责约谈院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其他院领导负责约谈所分管部门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负责约谈本部门干警,主动听取约谈对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汇报,并据情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派驻纪检组根据职责和工作需要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及上述其他人员。廉政约谈根据需要进行记录,并约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交纪检监察部门存档;三是开展一次家访夜访活动。根据中院《关于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院方针狠抓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找分管部门、本部门干警进行家庭夜访和电话家访,调查了解干警业外活动情况,提出干警慎独、慎行等廉政要求,督促引导广大干警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不从事与职业不相符的活动,不涉足与职业不相符的场所,并填写登记表交监察室备案;四是开展一次廉政知识考试。以新修订的党章、《准则》、《条例》为内容,统一组织全体干警参加考试,检查学习效果,查漏补缺,确保党内法规入心入脑;五是开展一次征文活动。为了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机制,中院将举办以“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并召开研讨会进行研讨交流。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讲求实效。开展“讲规矩 守纪律 促廉洁”集中教育活动,是加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法院要高度重视专项活动,将此次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迅速动员部署,防止和克服对廉政教育的厌烦情绪、应付心态、抵触心理,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实际成果来推动和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以工作的进展来检验活动的成效,确保行动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示范引领,落实责任。各法院党组要把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集中教育活动的统一领导,统筹兼顾、推进落实。各法院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参加活动,主动接受教育。各级法院政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要按照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做好集中教育相关具体工作。

(三)督促指导,推广成效。中院要了解掌握基层法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部署安排和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运用法院系统各类媒体和各法院官方网站、机关内网、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平台,宣传集中教育活动的有效措施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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