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传真
利用村民代表身份 两男子骗取土地租金

利用村民代表身份 两男子骗取土地租金

 

 

玉环两名男子利用其村民代表的身份,钻村委会收租金的空子,虚构可减半收取事实,4年时间骗得一名承租土地者6万元钱。近日,玉环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颜某、施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一万元。

颜某、施某都是玉环楚门人,两人还是村民代表。2010年的一天,颜某跟施某聊天时说起“现在村里账务管理有点乱,我们可以去外面收点租上来自己用,不跟村里说。”不久,颜某、施某找上了向村里租地的张某,趁所在的村委会租金收取存在漏洞之际,利用其为该村村民代表的身份,虚构了帮村委会减半收取土地租金的事实。“他们俩都是村里的村民代表,而且跟我说已经跟村里说好了的,只要原来的一半就好了,我就相信他们了。”张某夫妻信以为真,之后从2010年到2013年年底,4年时间共被颜某、施某骗走土地租金6万元。

今年724日,颜某、施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颜某、施某的家属代被害人张某夫妻将6万元租金交给该村村委会,并取得张某夫妇的谅解。

(玉环法院)

版权所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ICP备06050081号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99号 邮编:318000  访问量:50523654

浙公网安备 33100202000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