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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走温岭7岁男孩的男子判了1年半

拐走温岭7岁男孩的男子判了1年半

 

 

今年411日,家住温岭横峰石刺头的7岁男孩小聪(化名)被陌生男子带走失踪,瞬间牵动了全国网民的心,网民接力转发,温岭全城搜索。3天后,“走失”的小聪被民警找到。当时,小聪身边还有一个“好心叔叔”翁某。翁某自称能帮小聪找到妈妈。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本报曾作报道)。814日,温岭法院开庭审理了翁某涉嫌拐骗儿童一案。

翁某是温州乐清人,38岁。庭审中,翁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案发时,他刚结束了在温岭横峰一鞋厂的散工工作。

小聪刚上一年级,案发当天正好放假。吃过中饭后,小聪就和小伙伴出去玩了。当天15时许,在温岭横峰与温峤楼旗交界处的一个公园里,小聪与小伙伴走散了。因为太着急,小聪就蹲在树边哭泣。翁某经过公园时发现了小聪,询问后得知小聪迷路了。翁某说,他可以帮小聪去找妈妈。小聪回家心切,又加上心里害怕,就紧紧跟着翁某。

傍晚,小聪父母下班回家,发现小聪并没在家,得知下午去过公园,却一直没找到。小聪父亲立即报警。

温岭警方在立案调查的同时,通过官方微信等途径发布悬赏通告,呼吁网民转发周知。短短一天时间,寻人信息被转发了数十万条,引起了全国网友的关注。

“我当时看到小聪很乖很可爱,就想带着小孩玩几天。”庭审中,翁某说他一直单身,没结过婚也没有孩子,也从没跟孩子玩过,但他心里还是很想有个孩子的。

“我想帮他找妈妈。”翁某在庭上说,小聪不怕生,让人感觉非常亲近,这让他心头一热,很想体验当父亲的感觉。随后3天,翁某和小聪住在旅馆里。期间,翁某没想过报警或联系小聪的家人,他认为带小聪出去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直到3天后被警方抓获。

温岭法院经审理认为,翁某采取蒙骗、利诱等方法,使得不满14周岁的儿童脱离家庭和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决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

 

(温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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