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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儿媳”谎称姐夫有投资项目 2年间集资诈骗1200余万元被判刑

“好儿媳”谎称姐夫有投资项目 2年间集资诈骗1200余万元被判刑

 

 

姐夫在知名洗涤用品公司担任财物总监,阿姨是浙江丽水供电局领导,自己在上海、柬埔寨等地承包工程……张某给自己套上一连串“光环”,与姐夫罗某配合,两人在短短2年时间内,竟向13人集资诈骗了1200多万人民币。而这些被害人大多是张某的夫家亲属和熟人。

近日,仙居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罗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9万元。

2009年,当时25岁的丽水人张某刚刚嫁到仙居。她想去做生意,但苦于没有本钱,便说服夫家人并不熟悉的姐夫罗某帮忙,利用罗某在知名洗涤用品公司工作的身份,筹集资金。张某先找到了婆婆王某。在儿媳妇的鼓吹和高额利息的诱惑下,王某爽快地与罗某签订了一份“委托投资协议”,投资20万元,约定利息5分以上。

张某有一个本事的姐夫,利息高、还钱快的“美名”迅速在仙居的亲戚间传开。此后,在罗某的默许和配合下,张某继续编造姐夫的阿姨在丽水市供电局当领导,可投资电力生意等谎言,两年间向她公公的兄妹、公公的朋友、老公的堂兄弟等共13人,集资3900多万。

钱虽然源源不断地进来,张某却一分都没有用在投资和生意上,一部分被罗某用于证券市场申购新股,一部分买了名车豪宅挥霍掉了。然而,泡沫总有破灭的一天。2011年下半年起,两人资金链断裂付不起利息,最终导致事情败露。事发后,张某、罗某通过折抵实物及现金等方式归还了部分债务,但仍有1200多万元无法归还。

事实上,罗某只是公司的一名普通财务人员,并没有投资项目,所谓的阿姨也不存在。据张某交代,她借到几笔钱之后很快陷入了恶性循环,只能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维持,承诺的月利息也越来越高,有些甚至高达10%。期间,为了让大家放心加大投资,她购买奢侈品“充阔”,还时常赠送油卡和洗涤用品给投资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中张某单独或共同犯罪数额为1203.62万元、罗某共同犯罪数额为1162.17万元,数额均系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两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可能就是陷阱。广大投资者应时刻保持警惕,清醒地认识到收益越高风险越大,切忌因一时贪心造成血本无归的后果。

 

(仙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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