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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心酸的判决

心酸的判决

(仙居法院 张鑫伟)

 

 

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士曾说:“法律乃善良公正之术。”法不容情,但也有情,刚柔相济是法律的品格。刑罚是残酷的,运用刑罚的法官却是生动鲜活的,关键是要在法与情之间把握好平衡点,使判决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最近办结的一起特大农医保补偿金诈骗案,让我对此更是感触良多。

案子移送过来时,抱案卷的立案庭小伙子累得满头大汗。几十册案卷足有半米厚,共27个被告人,50多笔诈骗犯罪,光起诉书就有28页。粗略看了起诉书,被告人既有六七十岁的老人,也有年轻的90后,其中一个作案时还未成年,这26个被告人均是核心人物第一被告人陈某的家庭成员或亲戚、朋友。该案是仙居法院史上被告人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也意味着办理这起案件所需花费的精力也是难以想象的。这样的案件,没有连续几个星期甚至数月的加班是绝对无法完成的。

2011年,主犯陈某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偶然看到一个贩卖假发票的电话号码,想到自己花了很多医疗费,却因为尚未投保农医保无法报销,便动起了去农医保管理中心“报销”医疗费的念头。陈某在出院后办理了农医保投保手续,接着伪造了在投保之后住院的假发票、病历等材料,到农医保管理中心“报销”到了第一笔补偿金8000余元。见这样来钱很容易,陈某又如法炮制了几次,都顺利得逞。为了尽量减少与农医保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直接见面而引起怀疑,陈某又让自己的妻子、儿子去帮忙“报销”,也都顺利拿到了医保补偿金。

陈某知道,如果一直以自己的名义“报销”下去,迟早会引起工作人员的怀疑。他想到了自己一些年龄较大的亲戚都曾患病,于是首先找到了舅舅,在许诺给予一定的报酬后,又以舅舅的名义伪造了住院病历、发票等,继续“报销”。得到的钱除了小部分给舅舅外,其余都被陈某占为己有。

就这样,陈某的“报销”一发不可收拾,找完舅舅找外甥、找完外甥找其他亲戚朋友。有些为了贪点小便宜,有些碍于和陈某的关系,不到两年时间,陈某将妻子、儿子、妹妹等26个家人及亲朋好友都拉下了水,其中有几个还多次参与了诈骗。直至案发,陈某共参与诈骗金额110余万元,其余被告人少的万余元,多的达八、九万元。案发后,除陈某之外,其余被告人都退还了赃款。

开庭前,陈某一直不认罪,寻找各种理由予以否认。我特地去看守所见了陈某,了解其思想动态,告知法律对于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的规定,但陈某还是一口咬定没有参与大部分诈骗。开庭时,考虑到许多被告人年老体弱,我事先准备了椅子,让他们坐着参加庭审。因为陈某会与家人同时受审,我让陈某事先穿好便装。庭审中,不知是被我的善意打动,还是见到家人和这么多亲朋好友都被自己牵连而愧疚,陈某出乎意料地全部认罪。

说实话,对于陈某之外的被告人,我内心还是同情他们,因为他们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民,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法律意识不强,许多还身患重病,才会为了一点利益参与诈骗。虽然帮助陈某诈骗,但分到的钱很少,甚至没有分到钱,只是碍于情面将身份证、农医保卡出借或者帮忙送假材料。考虑到6月份是农忙季节,又是杨梅成熟的季节,许多被告人(除陈某外,都被取保候审)都是梅农,我特地将宣判时间定在6月底,尽量减少对被告人生活的影响。

最后,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四个月,另外除多次参与诈骗恶性较大的3个被告人被判处实刑外,其余被告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均被从轻判处缓刑或管制。这一结果既达到打击诈骗国家农医保资金的效果,又体现出法律温情的一面。宣判当天,陈某和被收监的被告人在表示理解法院判决的同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因为他们不仅要遭受牢狱之灾,而且这一生都将背负着罪犯的坏名声。

目睹这一幕,我作为一名法官,心酸的感觉难以言表。这本是一个良好的家庭和家族,但由于他们不懂法、贪小便宜,一念之差铸成大错。如果当初陈某的家人及亲戚朋友中有一个人能够挺身而出,坚决制止陈某的行为,就绝不会酿成今天的悲剧。

法官是法律的维护者,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必须忠诚于法律,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但法官也当存怜悯之心,让弱者享有法律的尊严,让法律闪耀人性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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