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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不趋浮华弄春色,一青一白一平生

不趋浮华弄春色,一青一白一平生

(临海法院 董慧丽)

 

 

近期审结的一起案件,让我感叹办案如人生,每一个环节紧紧相扣,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法官之所以为法官,坚守法律是首要。

第一回合:闹

六月的清晨,还不算太热。眼前,聚集的十来个怒气冲冲的当事人,把办公室塞了个严实。显然,来自他们的热度已经盖过了这清晨的凉爽。

算起来,这应该是我们第二次交锋。这是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案件,一个小区的遗留建筑物归属纠纷,因被告方下落不明,需要公告开庭,却引起了轩然大波。这十多人就是小区的业主,在他们看来,他们是“占理”的一方,迟迟不开庭,是法院对被告方的一种“偏袒”。此刻,坐在我对面的是为首的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大爷,他用极度不信任和气愤的眼神,直愣愣地盯着我。

“凭什么一个案件要翻来覆去?是谁在违法乱纪?我亲戚是×××,你不知道吧?”老大爷的声音又高了一层。

“公告,是我们必经的一个程序。简单地说,就是告知对方开庭的时间。”我解释道。

“你们就是违法乱纪!”不知谁在人群里喊了一声,立马有许多人来应和。于是,我的声音很快被他们的声音淹没了。

第二回合:解释

情况不妙,我想着,其他人应该会听老大爷的话,于是提出和他单独谈谈。老大爷看了我几秒钟,点点头。

“说吧,为什么要这么做,对方给了你多少好处?”他像审讯一样问我。

我愣了一下,显然他还是没有明白法律程序。“老大爷,您看,这对方人找不到了是吧?”

“找不到,找不到也可以开庭,不要糊弄我!”他怒气冲冲地说。

“这一条规定,对这样的情况,要公告送达,不然就是违反了法律程序。”我指着《民事诉讼法》解释道。他不作声,我继续说:“公告时间一到,肯定能开庭的。”

他突然安静下来不说话,几分钟后,说:“我们今天来,就是想让你明白,我们不是好欺负的,开庭的时候不要糊弄我们!”

原来,这才是真正的目的。“老大爷,如果您认为我们在案件中有任何的违法乱纪情况,可以随时监督、举报,这也是您的权利。不过现在还是请您配合我们完成法律程序上的工作。”我笑着说。

他瞪了我一眼,开门,“呼啦”带走了这群人。

第三回合:信访

如果事情就这么结束,那肯定是最理想的状态,可惜往往事与愿违。

几天后,我收到了信访件,内容自然是说我故意拖延案件不办。扛起来吧,这是唯一的出路!拿着信访件,正想着打电话和他们沟通下,老大爷却一人上门来找我了。

“信件,看到了吧!”他坐在我对面,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似乎已经笃定我此刻心虚。

可是,我并没有什么好心虚的。“看到了,我之前和您解释过为什么要公告,这样吧,或许上次您没听清楚,我再给您解释一下。”我一边拿起《民事诉讼法》,一边笑着说。他先不回答,几分钟后打断我的话,“好了好了,我清楚了!”

“如果你们还有谁不清楚,我再给你们讲!”我继续笑着说。

“你记住,我是公民,有权监督你!当年,我手下也有几十来个人的……”他讲了一个小时,最后来一个结语,“你可别做错事,我会随时监督你的。”

“嗯,好,欢迎你们来监督!”我说。他的最后一句话深深印在我的心里。

他看了我一眼,接着离开了。

结语

不知是因为我从头到尾的坦荡荡,还是我反复的解释,接下来的开庭、结案,都出乎意料的顺利,以致我几乎忘记了这个案件起初所经历的惶恐。不管怎么样,监督无处不在,我们能做好的,就是坚守法律的程序,并认真地执行。

我们面对的每一个案件,都有可能遇见这几个回合,犹如竹子的竹节,每一段都要劲节挺拔,不偏不倚,不昧良心而不自欺。法是正义的象征。为法者,立身行事,端正廉直,才能坦然面对当事人的各种质疑,才能一往无前地追寻法律的足迹,才能如竹子般“不趋浮华弄春色,一青一白一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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