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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材料一:为什么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
 

多年来,我市法院在市、县两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努力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建设,“执行难”问题有所缓解,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2010年,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6680件,较2009年同比增长12.6%;执结26296件,较2009年同比增长11.2%

      但执行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是未结案件居高不下。近年来,执行收案数持续上升,2010年该项数据创造了2002年以来的新高。尽管执行干警付出了很大努力,执结了大批案件,截至4月底,全市法院仍有未执结案件4943件。加上过去因各种原因无法执行而作程序性终结的案件,任务不轻,压力很重。据统计,全市法院去年人均结案超过150件,有的基层法院干警年均结案高达250件,执行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二是自动履行比例较低。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后,自行履行率过低,大量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有限的司法资源难以承受。据统计,有履行内容的民事生效裁判,70%要进入执行程序;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中,70%需要强制执行。三是规避执行现象严重。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公民法制观念淡薄,债务人不讲诚信、逃债赖债的现象较为普遍。被执行人往往借助多头开户、化名存款、账外设帐、挂名置产等手段,搞财产体外循环;有的恶意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转移可供执行的财产;有的借企业破产、改制、重组或转租、合资等名义“脱壳经营”、悬空债务;有的通过假离婚、假调解等虚假诉讼方式,转移财产或虚设债务,达到规避执行或恶意占有执行财产的目的。被执行人躲避法院执行,或者鼓动亲友及不知情群众对抗执行,特别是在农村执行和异地执行时,暴力抗法事件仍时有发生。

      规避执行现象严重直接导致了自动履行率低下、未结案居高不下。而自动履行率低下、未结案居高不下又加剧了法院的案多人少矛盾,导致一些规避执行现象不能及时得到处理,反过来又助长了规避执行现象,从而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因此,当前要解决执行难,就必须牢牢抓住当事人规避执行这一症结,“对症下药”,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有效破解债权实现的“瓶颈”,改善执行环境,净化执行秩序,最大限度地及时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推动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健康、有序、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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