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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法院张鑫伟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

仙居法院张鑫伟同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申报个人二等功事迹材料

 

 

基本情况:

张鑫伟,男,19801月出生,历任仙居县人民法院横溪人民法庭、办公室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仙居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刑事审判庭审判长,主要从事刑事审判、基建管理等工作。

已获荣誉:

2006年至2011年连续6次受到仙居县人民法院嘉奖;2011年司法宣传工作突出受到最高院通报表扬,被省高院评为新闻宣传工作优秀干部;2011年、2012年被市中院评为司法宣传先进个人;2010年、2011年、2012年被台州日报社评为先进通讯员;2013年荣立三等功一次;2014年被市中院选为“向实干英雄学习”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多次在省高院、市中院开展的司法好新闻、法官手记、司法建议等评比中获奖。

主要事迹:

近三年来,该同志在各级各类媒体上累计发表司法宣传文章1000余篇,推动仙居法院与县电视台合办了《直通法院》栏目,与仙居报社合办了《走进法院》栏目。使仙居法院形成包括电视、报纸、广播合办栏目、法院网站、法院微博、LED电子大屏幕等全方位的大宣传格局。2014年1月份担任刑庭审判长后,累计办结案件231件,个人办案数同期居全院第一,平均每个工作日办结1件以上。所办结案件平均审限只有12天,其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限只有6天,附带民事调解率达85%,无重审改判和超审限案件。在公正高效办好案件的同时,该同志还挑起了基建管理的重担,在短期内优质高效完成了干警食堂、档案库房、当事人接待室、安保门禁系统等一批基建项目,为审判执行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赢得了院领导和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一、广宣传,使各界理解支持法院。

在办公室担任宣传员期间,为展现仙居法院和法官的工作亮点,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理解认同。该同志为自己定下一个目标,每星期在完成常规稿件的同时,至少提交两篇高质量的稿件,不管工作多么繁忙还是遇到节假日,这条规矩雷打不动。三年来,该同志在各级各类媒体上累计发表文章1000余篇,平均每天录用一篇以上。其撰写的《仙居法院法律“三下乡”服务春耕农忙》、《受理一案调解三案化解三方七年恩怨》等文章作为“走转改”典型报道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为扩大仙居法院的影响力,该同志推动法院与电视台合办了《直通法院》栏目,与报社合办了《走进法院》栏目,每月一期从未间断。举办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保护群众生命健康”以及“让法律因子种进孩子的心田”等大型“公众开放日”活动,相继召开了“醉驾入刑”、信用卡纠纷”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新闻发布会,累计邀请了千余名群众现场参与,为提升仙居法院的美誉度和司法公信力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二、重质效,办铁案促进公正司法。

2014年1月份担任刑庭审判长后,为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张鑫伟同志更是主动放弃休息时间经常双休日加班阅卷,审理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例如,年初审结的一件“零口供”案件中,被告人凭着自己患有重病不仅气焰非常嚣张,不仅大骂公安和检察人员,而且扬言法院只要判其有罪就上访。为此,张鑫伟加班加点,详细拟定庭审提纲,确保规范驾驭庭审,开庭前到医院了解被告人病情,并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证其诉讼权利,最终判决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面对公开公正的审理过程,逻辑严密的证据,论理充分的判决书,被告人挑不出程序和实体上的任何瑕疵缺点,才表示服判息访。全年累计办结案件231件,个人办案数同期居全院第一,平均每个工作日办结1件以上。所办结案件平均审限只有12天,其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限只有6天,附带民事调解率达85%,无重审改判和超审限案件。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实现有理说在法庭。今年以来,该同志共为55名被告人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了辩护人,占有辩护人被告人的62%

三、解民忧,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暖。

仙居县相比其他县市不仅经济落后,而且亲戚、邻里之间为财产、建房等琐事产生的故意伤害案件较多。此类案件多是矛盾激化后冲动伤人,其双方矛盾实质并不深,案件审理中犯罪方往往担心自己坐牢后家庭生活受到影响,而被害方则担心经济损失得不到赔偿。为此,该同志审理中积极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促使犯罪方和被害方之间建立一种对话沟通关系,使犯罪人主动承担责任,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而犯罪者也能早日重新融入社会,从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为达到这一效果,该同志从收案后就开始与双方当事人明法释理,耐心疏导,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让双方和解的机会。今年1月份以来,该同志受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0件,其中34件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让当事人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也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在温情中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

四、讲实干,用行动践行法官誓言。

该同志在仙居法院工作近十年的生涯中,没有请过一次年休假,许多周末休息时间也经常因加班而放弃。在担任刑庭审判长的同时,该同志还管理着全院的基建工作,在短期内就优质高效完成了干警食堂、档案库房、当事人接待室、安保门禁系统等一批基建项目,基建工作各个环节也实现了公开透明、有条不紊地正常运转。因身兼数职,该同志经常提前上班、延迟下班,每天提前个小时来打扫卫生的保洁员,见他总是早早坐在办公室,惊讶地说:“原来以为公务员工作都很闲,没想到你的工作比我们还辛苦。”对此,张鑫伟总是一笑了之,笑称自己“天生就是干活的命,想闲也闲不住”。随着案件数量增多、审理难度加大,办案压力也不断增加,但张鑫伟始终坚持苦干、实干,铭记法官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尽心尽责为司法事业传递点滴正能量。

五、重小节,从细节维护司法形象。

该同志立足工作实际,坚持从“小”处着手,将维护司法形象落实到实践工作的细枝末节中。例如,办案中始终做到准时开庭、规范着装、文明用语,哪怕是一支烟,也绝不接受,防止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在司法活动中始终恪守职业操守,不偏不倚、公正执法,努力做到慎言、慎独、慎微、慎行、慎权、慎友,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省高院十个一律等各项规定,真正做到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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