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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老者的智慧

老者的智慧

(三门法院 陈达长口述 陈如伟整理)

 

 

一起毫无争议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似乎搞得有点针尖对麦芒。

村长陈某作为借款人曾向信用社借款10余万元人民币,借款到期后,信用社屡次要求他还钱,均遭拒绝。陈某认为信用社主任对他有成见,故意找茬,坚决表示就不还钱。案件诉至法庭后,法庭接连送达了五六次,陈某要么避而不见,要么称自己人在外面,总之就是不想谈还钱这件事。这种银行借款案件在我这样的年轻法官看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白纸黑字,事实清楚。被告爱来不来,法庭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得了,到了时间一纸判决完事。”

“案子看似简单,标的也不算大,但如果不把被告的思想做通,那么判决容易执行难,结案容易事了难,让我调解试试看。”于是,老陈——一位60多岁的驻庭工作者,以其老者的智慧,开始了一段贴近农村交流方式的调解旅程。

打通了陈某的电话,老陈立马热情地说道:“哎呀,我是大老陈,咱们500年前是一家啊,听哥一句话,家和万事兴,人和百事通,有事好好商量。我们现在在横渡镇,你过来一下,我们好好谈一下。”

听见老陈这热情地道的交流方式,始终保持反感情绪的陈某开始略微缓和了情绪,在电话里应声答道:“好的,半个小时后我过来。”

过了半个多小时,陈某果然如约而至。一看到陈某,老陈便以农村老者的身份迎上去说:“我60多岁了,以前也在村里当过干部,你们年轻人有时候做事不能太冲动,有什么话都可以好好沟通。用农村的俗话说,我们要想做其他事情首先要把灶前自己脚下的柴火拾干净。你作为村长,更应该以身作则,把自己的事情先处理好,人家才能服你。”

陈某听后似乎觉得十分有道理,时不时点头认可老陈的话。老陈见势继续说道:“你欠信用社钱,信用社向你要钱,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嘛。并不是说谁针对你,针对你人家有什么好处?信用社那边我们也会去沟通,希望你们双方把还钱的事情协调下来。”经过长时间面对面的交流,陈某慢慢接受了老陈的观点。

之后,老陈又与陈某通话了好几次,逐渐建立起了信赖的“深厚感情”。陈某答应认真考虑还钱的事情。

开庭的当天,信用社主任和陈某都如期到场,一开始双方似乎还有点不待见,谁都不愿意先拉下脸面谈,老陈忙上去打圆场:“来来来,大家坐下来好好谈谈。这个借钱还钱都是小事,坐下来讲讲清楚就好。”说完,又是给他们倒开水,又是搬凳子。他们看老陈这么热情客气,也不好意思拉着脸面硬撑着,都顺着老陈安排的位置坐了下来。

“什么对你有成见之类的我想肯定都是误会,这个信用社追贷款是很正常的事,你就先把这钱还了。”老陈对陈某说。信用社主任也见势说:“是啊,我有什么好针对你的是不是,这些都是我们的工作而已。”

陈某见大家都这么说,再加上心里早有把这件事了结的心态,马上接着说:“这样吧,我把钱还了,你们撤诉。”

“这个没问题,我们马上撤诉,只要你还清贷款。”信用社主任答道。

随后双方办妥了相关的手续,事情圆满结束。老陈还和他们似有闲情地聊了会儿乡间闲事,气氛显得十分愉快。

我想,作为大部分年轻人来说,有时会很难理解为何要对一个欠钱不还的人还如此客气,为何在一桩事了结后他们却似老友般长谈许久,但这或许恰恰是大部分年轻人所缺乏的,缺乏基层生活的经验,缺乏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方式方法。而老者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广泛的阅历弥补了年轻人的这一缺陷,以其老者的智慧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老者的智慧,古朴、踏实、贴近生活,值得我们新一代年轻法官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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