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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你的微笑让我幸福

你的微笑让我幸福

(路桥法院 胡月)

 

 

到金清法庭工作已有四个多月了。我已慢慢适应法庭的各项工作,在每天处理家长里短的纠纷中,默默实现着我的法律理想。基层法庭的工作,让我更懂得只有用真情对待当事人,以心交心,不嫌麻烦,才能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

一起被告是位家庭作坊主的案件让我印象深刻。此案的原告是一位来金清打工的贵州大叔,因在使用电锯操作中不小心将左手手掌锯伤,开始走上了艰辛的维权之路。

在刚承接这起案件时,立案的小赵说,这起案件不好调解,起诉前多部门曾对双方就赔偿数额多次协调过,不是原告要的太多,就是被告无力支付,原告无奈之下才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30多万元。仔细翻看了案卷材料,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分别给原、被告打电话。

原告在电话那头很焦急地说:“法官,不是我非要被告赔偿30多万元,这个数怎么算的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是想给被告压力早点把钱赔了,我也好早点回老家……”听原告这样说,我对这起案件的调解工作多了一份信心,于是马上打给被告。“不是我不愿拿钱,之前他受伤住院时我已经付了3万多,现在他得寸进尺要我赔30多万元,我也很气,现在即使我有钱也不给他了。”看来被告可能是心里有气,只要帮他把气消了,我想这个案件还是能调成功的。

找到突破的方向,我把被告叫到办公室,从法律角度分析,“人确实是在你那上班时受伤的,根据相关法律,原告要求你支付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也是合法合理的。之前医药费你全都出了,相信该付的赔偿款你也不是故意不付,而是有原因的。”被告沉默许久才开口:“我知道原告也是个老实人。30多万元我现在真的付不起,我已经准备把设备卖了。”

趁热打铁,我马上把被告的意思转达给原告,原告则表示赔偿数额可以减少一些。这样的让步,看似为调解成功增添了筹码,但当我再次把被告约到办公室时,他的一番话却让我有点失望。“如果我把所有设备都卖掉,大概有7、8万元,可是我家的生活就有困难了。最好是卖掉一部分,大概3、4万元我愿意一次性赔偿给原告。”双方差距太大,调解就此搁浅。原被告最终还是庭上相见。

开完庭,我还想做最后的努力。“原告,我知道打工不容易,那被告为生活同样也不容易,若是因你的事让被告一家难以生活,我想你心里也会不好受的。能不能再退让一步,今天一次性拿到钱就把这个事结了。”“法官,我真的在这里等不起了,我相信法律,听你的。”“原告同意我提出的数额,我一会就把钱拿来给他。”

最终,这起案件在双方相互理解和退让中妥善解决。如愿当场拿到赔偿款的原告,感激地和我握手,一再感谢。被告将赔偿款放到我面前时,同样激动地说:“真的很感谢胡法官!”

“把心做鱼水中放,才知浪花为我开。”从开始的例行公事,到一再的坚持,又因努力而得到了惊喜的结果。看到双方当事人真诚的微笑,听到发自内心的感谢,法官职业的幸福感在我心中油然而生。我想,一名法官的职业幸福感,不是源自不断增长的判决数量,而是源自每一当事人的心悦诚服或笑颜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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