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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追梦路上砥砺前行

追梦路上砥砺前行

(三门法院 王婕妤)

 

怀着对法院和法官职业的憧憬,我一毕业就进入基层法院成为一名法官。

在基层法庭工作了一年,最大的感受是“忙”。平均每个月五六十件案件,最多的月份费尽全力结案近百件,庭长忙,法官忙,承担庭前辅助工作的法官助理忙,出门送达的法警忙。牺牲午休和下班时间立案、调解、开庭、送达是家常便饭,所以有人将我们法院人归纳为“上班是机器人,下班是植物人,什么七情六欲都没有”。

但即便如此辛苦,所收获的成果也并不一定如愿:在送达过程中频频遭遇当事人的冷面相待和阻挠,在判决作出来之前经常费时费力地对当事人辨法析理,在执行时更是十八般武艺齐上阵地去解决腾房难、拘留难等一系列难题,同时还要面临有关部门不协助执行、当事人拒不执行,裁判文书成为“法律白条”的诸多困扰。每一年有一些法官在审判岗位上违纪违规轰然倒下,或是在物质和精神都没有达到自己追求的状态下无奈离开。

法官手握法律之利剑,手持正义之天平,却无法解决眼前的难题,在老百姓面前,我们对法律的解释总显得苍白无力。每天接触的负面纠纷和情绪让法官处于过于疲惫的状态,而我最怕的却是自己为了对抗这些负能量最终变得感官迟钝,无法去沉淀和体味这份职业的价值所在,这真的是一个足以让我为之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职业么?我必须给自己找寻一个出口,说服自己,用日渐黯淡的眼睛去努力寻找光明!

法官是法律的搬运工,相同的案件适用的是同一部法律,但为什么有好法官与坏法官之分?法官领着同一份薪水,但为什么还有安贫乐道和欲壑难填的法官之别?同样的法官身份,为什么有些人能得到期望的尊敬,有些人却遭遇当事人强烈对抗甚至不断上诉信访?由此,我想,仅有法官的身份不可能直接获得尊重和信任,仅以法官的资格也不可能直接化解干戈。

后来在办案中,我才逐渐体会,对待当事人的态度,是我们给老百姓最直接的感受。柏拉图有一句话:“要善待你所遇到的人,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正在经历苦难。”当事人遇上事儿往往心里比较急,情绪也不稳定。如果这时候我们不能换位思考,不善于用感情、人格、艺术的综合力量,单单依靠法理,在如今老百姓法律水平普遍不高、法律信息极度不对称的社会背景下,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如果我们在调解过程中能多去体会当事人的心情,多花一点时间去聆听,分析出当事人真正要表达的讯息,而不被当事人的消极情绪感染,即使最终法律结果不被当事人接受,但我们为之所急、为之所想的真诚态度也能使他们的怨愤和痛苦有所消除,法律会更有温度,法官也会更令人信服。

一些法官或许会苦笑说,法官是“拿着卖白菜的钱却操着卖白粉的心”。确实,待遇是职业价值的一部分,但作为法官我们无法坐地要价,以市场上的价格来衡量自己的付出,进行对比分析而对不公平待遇感到不满。我们可以吐槽,但是别抱怨。因为我们的职业选择使然,没有人不爱钱财,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清正廉洁自会宠辱不惊。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清廉是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的原则和信仰,也是我们应有的气节。这气节或许不能让我们享受荣华富贵,却能让我们枕着良心睡到天明,让我们作出的裁判更加掷地有声。

李大钊曾说:“凡事都要脚踏实地去做,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而惟以求真的态度做踏实的工作,以此态度求学,则真理可明,以此态度做事,则功业可就。”东汉王符也曾说“大人不华,君子务实”。作为一名法官,“不靠猜想,而要根据事实”,当事人的证据需要严格的审查、判决书的制作需要绝对的严谨、案卷材料的保管需要格外的小心,这些都应该内化为一种工作习惯。不在工作上处处留心,我们的频繁错误不仅不能得到当事人的信任,也会严重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有损自己的职业操守。“魔鬼出在细节上”这话耳熟能详,很多人却都在这句话上栽了跟头。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短短一年多的工作时间中,我却看到了许多默默无闻的老法官在用他们的韧劲,对待哪怕是很简单的重复,不找捷径,不省步骤,用踏实、认真、平和、柔软、坚定的方式接待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为他们排忧解难,用浅显易懂的语句诠释艰深晦涩的法律进行每一次裁判文书的说理,不远万里奔波执行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他们为传递司法正能量、推动法治进步砥砺前行。

按照马洛斯的需求层次理论,人最高层次的需求,是社会认同和自我实现。“我们年轻时吃过的苦,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在生命的某个阶段突然就给你回报,虽然不一定是我们最初期待的那种方式。”我想,法官职业或许会让我们辛苦,但也同样会在某个时刻给予我们深入内心的回报,让我们获得社会的认同和实现自我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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