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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如果爱,请等待

如果爱,请等待

(路桥法院 陈丽红)

 

列夫﹒托尔斯泰在他的《安娜﹒卡列尼娜》一书中曾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但不幸的家庭却各不相同。而我想说,不幸家庭里的孩子才真是各有各的不幸。作为法官,在接触了众多的离婚案件后,更是感触良多。

女儿的日记

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是将近四十的中年人,女方声泪控诉男方赌博、嗜酒、夜不归宿种种恶习,男方则淡定地表示离就离呗,我就这样了。我想,如果法庭建议签字离婚,双方大概是不会有犹豫的。

双方的女儿,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静静地坐在旁听席上,一言不发。我宣布休庭,就算离婚,也要先征求女儿的意见,她要跟谁呢?

我把小姑娘一个人叫到办公室,她抿着嘴,眼角有泪花。“你先坐会儿,你爸爸妈妈的事情,那是大人之间的矛盾,不管怎样,你都是他们的女儿。”我试图安抚小姑娘,同时也征询她的意见,“你对爸妈离婚的事情,怎么看?”

“法官阿姨,你一定不能让他们离婚。”小姑娘抬起头,很坚定地表达了她的想法。然后,她递给我一个本子,“这是我写的日记,你看看。”我接过本子,翻看起来。那还有些稚嫩的文字里,记录的是她对父母离婚的焦虑、彷徨,还有对以往家庭生活的怀念。

她写道:“今天看到了法院的传票,妈妈要和爸爸离婚了,我该怎么办?我要变成孤儿了吗?”

“以前爸爸不是这样的,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很开心的,为什么爸爸变成这样了?我希望以前的爸爸能够回来。”

……

接着,我分别与她的父母进行交谈,并给他们看了女儿的日记。也许,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女儿会有这样的不安,没有想过他们的举动在女儿心里造成如此大的影响。

父亲沉默良久,说:“是的,我的确有很多陋习,我改。这个婚,我是不会离的。”母亲则开始哭泣:“我对不起女儿,我会带着她的。可是,就算不离婚,他也不会改的,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了,婚还是要离的。”我与女孩母亲交谈许久,她依然不改变离婚的初衷,但意愿已不再那么强烈。

我当庭判决他们不准离婚。小姑娘很开心地来感谢,我告诉她,我只能做这么多,以后,还要靠她自己的努力。她有点怯怯却又有点欣喜地拉起父母的手,一起离开法院。

之后未见这对夫妇再来法院,但愿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有个乖巧的女儿。

妈妈离不开我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婚龄已近二十年了,已是第二次到法院起诉离婚。双方有个女儿,十七岁,正读高三。

男方说,他已经无法忍受女人的坏脾气;女方说,男方在外面找小三,她辛辛苦苦为家操劳十几年,打死也不离婚。按照法律规定,当时双方离婚的条件已经达成,但我仍想试图挽回一下,毕竟女儿在读高三,就算离也不该急在这个节骨眼上。男方话不多,态度却很坚决,无论如何不肯让步。

我找到了他们的女儿小洁。然而和小洁交谈后,我更加了解了双方矛盾的不可调和。她说:“让他们离了吧,父亲要么不回来,回来就吵架,母亲也是一天到晚地闹,我都不想在家呆了。”我问她:“如果爸妈离婚了,你要跟哪一方?”她说:“谁也不想跟,等高考后就去外地读大学,只要父母给生活费就行。”我再三跟她解释,她不满十八岁,还在读书,必须确定一个监护人。可小洁还是坚持己见。

小洁在我办公室聊着的时候,她的父亲进来了。父亲跟她说:“女儿,你放心,不管怎么样,爸爸都会供你上大学的。大人的事你不用管,你只要读好你的书就行了。”小洁点头。看得出,父女之间的感情还是挺好的。

在多次调解都未果的情况下,我判决双方离婚。同时,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小洁由其父亲抚养。

谁知这一判决却让女方情绪激动起来,她坚定地认为女儿是不愿意跟父亲的,且她的父亲是绝对不会对她好的。我跟她解释,已经征求过小洁的意见,而且这么判是也为了他们每个人着想。但是,不管我怎么解释,她都听不进去,大有一副与我拼命的态势。

过了几天,母亲竟然把小洁带过来了。我单独问小洁到底怎么想的。小洁沉默了许久,终于开口:“如果一定要我选择,我就选妈妈吧,她离不开我。妈妈脾气急,如果我不选她,她会很伤心,会弄坏身子的。”听了小洁的话,我觉得又心酸又欣慰,心酸于她的懂事,也欣慰于她的懂事。

后来,小洁的母亲上诉。中院根据二审时的询问内容等,判决母亲取得抚养权。

作为法官,我深深地感到无可奈何。这个社会无法达到“父子亲,夫妇顺”的理想境界,处于矛盾漩涡中的我们,虽尽全力,但往往也会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法律和情感的交织中留下诸多遗憾。每一位做父母的,如果真的爱自己的孩子,就该给予孩子更多的爱、更久的爱,用恒久的耐心来等待他们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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