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忍看你那苍老的泪
(路桥法院 王小波)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一千多年前有着强烈民生情怀的诗人发出的咏叹。面对如今换了人间的万间广厦,该不会再有人会为拥有一处遮风挡雨的住所而忧愁,甚至年逾古稀还向自己的儿子啜泣相求吧?
这是一起让我揪心的赡养纠纷案。
当法院所在地的村支书同时也是法院的执法监督员走进我办公室的时候,我能明显察觉到他内心焦灼的情形。从了解中得知,原告是一对年逾七旬的蔡姓夫妻,育有二子。多年前,蔡老伯夫妻考虑到两个儿子先后成家立业,便立“分书”将自己辛苦大半辈子建起的一间二层楼房和一间三层楼房分给两个儿子,商定长子得二层楼,幼子得三层楼,老人住幼子家至百年,二老的户口基数及日后的收益亦归幼子享有。开始几年相安无事,两位老人也将因村里征地等十几万元所得交给了幼子。
但随着老宅拆迁,二子各分得一间临街的五层楼房及一套小区套房。按照政策,鉴于蔡老伯的小儿子已育有一子一女,两位老人的户口基数虽然一并申报,但没有对分房计算面积产生什么影响。纠纷亦由此产生。小儿子认为自己并未因二老的户口享受任何好处,却要承担他们晚年的住所,明显“吃亏”了,要求与长兄各半分担,否则就不让两位老人住自己的房子。而其长子则以“分书”为据,认为自己当时已经退让,也不愿接纳。
村书记及老年协会的负责人等多方做两个儿子的工作,但两人自认有理,各不相让。开始时,二老在村里一处尚未拆除的老房子住过一段时间,可老房子拆掉后便无处可去。经再三做工作,考虑春节临近,小儿子总算同意暂时让父母住在他空着的小区套房里。但春节一过,其小儿子就上门粗暴地要赶老人走,甚至将他们的铺盖扔出门外。
第二天上午,我向承办法官了解到,经沟通,被告蔡某仍坚持认为自己在“分家”中没得到什么好处,不同意一人承担父母的晚年居住。“既然父母生我是儿,生他(指其兄)也是儿,为什么要我一人承担?”“竟把私利看得这样重。两个儿子自己房屋不少,却宁愿空着也不让父母住,天理何在!”我愤愤道。此时,《诗经》与《劝孝歌》里的一些诗句不禁涌入我的脑海。慈乌尚反哺,羔羊犹跪足,何况为人?
我决定与民一庭庭长和经办法官一同去两原告目前的住处看看。经电话联系,我们到时,蔡老伯已在居住小区的楼下等候。虽然年逾七旬,头发花白,但身材不高的他仍显壮实。他的妻子则倚在门口,个子有些消瘦,神情哀伤,脸色明显带着苍白。
这是一套百来平方的套间,没有任何装修。二老的卧室在朝南的一间,醒目的一张旧床和被褥,旁边凌乱地放着一些杂物。后面一间放了一个锈迹斑斑的煤气灶、几个罐子及一张用于吃饭的小木桌、几张旧木椅。在两位老人的叙述中,我们揪心地体会到,他们为了晚年一处住处,几经周折却仍不得安宁。讲的过程中,蔡老伯的妻子涕泪横流,我们只能不停地劝慰:“你们放心!我们会依法办事的!”此刻我也知道自己的眼睛抑制不住地有些湿润。“安排时间再找被告和律师做做工作,我们要先礼后兵。”回去的路上,我跟经办法官说。
开庭的前一天,经办法官似乎有些担心:“明天当庭宣判吗?被告的性格看起来有些内向。”“这个案子就需要当庭宣判。否则,被告肯定还自认有理,协商也不会有成效。当庭宣判断了他的侥幸心理,到时调解才可能有出路。”我说。
次日,我到法庭的时候,宣判刚刚结束。被告蔡某还在指手画脚,高声嚷嚷表示不服,看完笔录后与律师悻悻然离开了法庭。蔡老伯擦着尚有泪痕的眼角,拉着我的手表示感谢。
第二天上班后,经办法官有些焦急地告诉我,刚才两原告来电话反映小儿子蔡某不见了,他媳妇上门向两位老人逼问“要人”。“让他们先向警方报案,你们再了解下情况,说不定这是他们夫妻演的一出什么戏呢?”我接着说。
诚如我预料的。次日下午快下班时,承办法官告诉我,这起案子经过庭长等参与调解,原、被告及原告的长子三方已经达成了协议,两原告居住其长子家,被告也将早前两原告给他的征地补偿款等所得十几万元还给原告。
此刻,我的心里一阵释然,但我知道自己找不到以往案结事了后的那份愉悦感。“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望着窗外,我喃喃自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