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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艰辛的执行

艰辛的执行

(天台法院 施林鸟口述 赵欣整理)

 

这是一个发生在2002年的交通事故案件。案子说来简单,但执行过程却异常曲折。

申请人杨老太是个孤寡老人,终生未嫁,没有亲人子嗣。被执行人王某是个开手扶拖拉机的司机,家里有老人孩子需要抚养,家境亦十分困难。事故发生后,王某对杨老太的病情非常关心,但由于自身家境困难,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仅支付5000余元。适逢杨老太住房拆迁,便将其金钱安置所得2万余元全用在了治疗上,但仍欠医院6400余元,王某向医院出具担保后,杨老太方得出院。然而杨老太出院后无家可归,且需人护理,可王某又没钱请护工。最后,王某将杨老太带回家,当成家里人来照顾。但因两人性格不合,在一起生活难免发生摩擦,最后杨老太拂袖而去,并一纸诉讼将王某告上了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我们的执行通知书刚发出,王某就过来付款了。当他打开钱袋子的时候,我感受到了来自内心里的震撼——那全都是5元、10元、20元的零钱,全部5000元中竟没有一张是一百的。原来这些钱都是他从附近菜场的菜农那里兜来的。看到眼前的王某,我的心里除了感受到人性的光芒外,还暗暗松了一口气,想着这个案子应该不用担心了。果然,三个月后的的一天,他托人又送来了1000元。

然而故事的发展并没有如同前期那么顺利,此后王某就失去了踪迹,也未再托人送钱来。我们无数次地上门查找王某都未果,直到2005年春节前的一天傍晚,我们在半路上截住了还背着行囊的王某。只见王某愁眉不展,开始向我们倾诉他的苦衷:因为拖拉机没了(经向交警队了解情况,该肇事拖拉机已经作为报废车辆处理),维持生计的工具没了,在外打工又伤了手,现在连打工都没人要,只有靠妻子微薄的打工收入维持家庭生活。经过协调,王某夫妻保证先付2000元,且以后每个月支付200元。

但是,王某夫妻俩又一次消失了,也没有兑现每月支付200元的承诺。可是案子仍在,杨老太的生存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执着的老太太时不时地上法院来催讨。法院似乎成了最后的债主!司法救助政策初次实施,我便向领导请示,又为她争取到了1000元司法救助款。这虽然解了她燃眉之急,但剩下的又该怎么办?杨老太用完这笔款,又上门催讨,每当彼时,我一方面怜悯其处境,另一方面确实又无计可施,就一次次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二、三百块钱垫付执行款,以解决杨老太的生活必需开支。杨老太也理解我们的难处,从未因案件未全部执行与我们红过脸。直到2008年,杨老太居住的临时棚因道路建设被拆迁,政府将她安置在民政局的养老院内,她的生活再无需担心,我才停止垫付,算起来我已垫付了3000余元。有人说:“你怎么那么傻,当法官还给当事人垫付!”我笑而不答,其实内心里总有股愧疚感,身为执行法官,却连杨老太200元一月的生活费都没有执行到。

经过多次查询王某夫妻的账户,我终于在今年春节前查到王某妻子的账户里有14000余元存款。我激动不已,马上前去扣划,本案终于执结。杨老太领到这最后一笔执行款,捧着我的双手动情地说:“我的案子幸亏有你帮我执行,还垫付了这么多钱,不然我的生活都过不下去,谢谢!谢谢!”此时此刻,我的心里深深地感受到了执行的使命和自豪。

案已毕,但其背后蕴含着的无数关于人性的思考却值得我们深思:从王某以其朴素真挚的人情出发,开始时义无反顾承担起照顾杨老太的责任,并在进入诉讼执行阶段还千方百计主动筹钱送上门,到后来的杳无音讯,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是什么导致原本善良淳朴的责任主义变成了消极的逃避之举?答案是困境,是被执行人自身所面临的生活的压力。当一个人面临生存的挑战时,他对自己所肩负的社会道义的责任感会不自觉地逐渐消退。而这一切却不应该成为阻却我们执行工作前进的借口和理由,纵使案件执行存在再大的困难和挑战,只要我们不放弃、敢担当,总会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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