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园地
让天空留下翅膀的印记
 

编者按:台州中院民一庭审判员赵勇法官于2009年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的“中国法官法学硕士”项目,赴境外学习一年,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现将其学习总结刊出,以供大家参考。

 

让天空留下翅膀的印记

  

 

I leave no trace of wings in the air, but I am glad I have had my flight.

(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

                                          ——题 

 

 

  

2009年1月17日,一个原本平常的日子却因为一段留学旅程的开始而变得闪亮起来。飞机抵达香港国际机场已是傍晚时分,从机场出来搭乘驶往香港城市大学的大巴,将近一个半小时的车程,眼前展开的仿佛是一个美丽新世界的醉人图景,清新的海风、蜿蜒的山道、婆娑的树影、整洁的街市,还有那华灯初上灿若繁星的万家灯火,倒影在海平面上,幻化出天上人间,引领你的思绪到那“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的神秘之境。与东方明珠的不经意邂逅,已然被她清丽如出水芙蓉的气质所深深吸引,似乎就这样开启了一条通往外在世界,探索未知,收获惊喜的求学征程,我不禁暗自欣喜。

一、问道城大

孟子有言“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有志于学的人就是要在这纷扰俗世中找寻回那颗放纵散漫走失了的本心,反省体悟呵护成就一片向学之心。回顾自己2001年大学毕业考入法院工作,转眼已是七年有余,从最基层的派出法庭到中级法院的民事审判庭,经历过基层工作的艰难、审判一线的辛酸、世道人心的冷暖、人事际遇的无常,意气棱角渐磨渐消,青春岁月渐行渐远。日常工作越来越按部就班,向学问道之心也日趋废弛。就在人生求知向上的精神之光黯淡迷离之际,城大的求学经历成就了精神生命的转机。

记得国学大师钱穆在他的《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一书中曾感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精神生命则启于师友”。一年的留学生活让我于此体会尤深。在城大上的第一堂课就是梁美芬教授的《香港基本法与行政法》,梁教授早年求学于香港、英国,其后又赴大陆深造,师从宪法学泰斗许崇德先生,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博士,难得的机缘、独具的慧眼、辛勤的钻研,成就了梁教授对于普通法和中国法两大体系的精湛学识和独到视野,她给我们讲解起基本法的背景由来、体系条款、司法案例,那真是深入浅出,游刃有余。梁教授精辟的指出“香港基本法是普通法与中国法两大法律体系哺育出的混血儿,她遗传了父母双方的基因,她是合作、对抗、妥协的产物,是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政治资源所能取得的最优选择”。除了日常繁重的教学研究工作之外,梁教授还同时身兼香港立法会议员,又是执业的大律师,在她的建议下,我们利用课余时间去旁听了立法会议员们对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辩论,观察香港立法机构的实际运作,感受其民主法治的成熟完善。梁教授作为议员中的法律专家,在会议上辨法析理仗义执言,体现了法律人在公共事务中的担当,彰显了法治在现代民主政治中的强大力量,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触发了我们对于自己肩头责任的思考。

另一位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师长就是前香港特区上诉庭法官、城大法学院特聘教授廖子明先生。廖先生一人独自担纲了两门课程,分别是《普通法》和《裁判文书写作》,他虽年事已高,却精神矍铄,上起课来更是神采奕奕。廖先生说得一口纯正的英式英语,备课又极其认真,经常站在讲台上一开讲就是两个多小时,洋洋洒洒,自出胸臆。他少年时代即负笈英伦,又在异域开始他的法律生涯,因此谈论起普通法的源流脉络、发展进化、精神精义,那是如数家珍,娓娓道来。廖先生在退休之前是上诉庭的资深大法官,他在成功的职业生涯里练就了过人的司法智慧,积累了丰富的裁判经验。有此职业背景和实践基础,他讲授起《裁判文书写作》来,那是轻车熟路,得心应手。尽管两大法系下裁判文书的写法大有不同,但廖先生往往三言两语就能够揭示出其本质和共性,“简洁准确的语言,严谨自洽的逻辑,正确理解的法律”,这难道不是所有裁判文书都应遵循的写作要求吗?

廖先生的满腹学识和敬业精神让我们深感钦佩,然而最打动我们的还是他身上那特有的香港法律人对于法治的执着信念和对祖国的一往情深。对于祖国大陆的法治建设他怀有美好的愿景和无比的信心,他鼓励我们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看待祖国的法治建设,主张用渐进的稳步的改革措施来推动法治的点滴进步,他还鞭策我们抓紧宝贵的学习时间,以只争朝夕的努力来回报祖国的培养,为祖国法治的进步做出我们这代法律人的贡献。每当谈及这些话题,他就不自觉的激动起来,在他热切的目光里,在他震颤的语声中,我分明看到那颗拳拳的赤子之心。

城大学生勤学善思、独立自主的品性,热心公益、奉献社群的意识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香港本地的学生在课堂上表现都比较活跃,他们在听课过程中遇到自己有疑惑或与老师、书本意见不一时,往往会直截了当地提出,直抒胸臆,而老师也会鼓励他们提出自己的看法,与他们进行各种观点的交流探讨,不是为了寻求一个一劳永逸的结论,而是为了培养一种开放的心态、一股思辨的勇气、一份创新的精神。课堂上我们时常被这种“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气氛所感染,也更明白了思想和学术自由的可贵。香港学生的另一大特点是热心社团活动,他们不会把自己的全部生活仅仅局限在功课上,学校里有各式各样、林林总总的团体、协会,而且都办得有声有色,极具水准。电影、诗歌、摄影、跆拳道、咏春拳、攀岩、潜水、网球、高尔夫等等,既陶冶性情又结交了志同道合的朋友;学生会、联谊会、青年志愿者行动、义工服务等等,则为学生参与校政事务管理、服务回报社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丰富的社会实践锻炼了学生的心智,培养了务实进取、感恩回报的人生态度,因此香港学生很少有好高骛远、眼高手低的毛病,他们的严谨负责,敬业高效,感恩乐助,常常在交往的不经意中带给我们感动,也让我们反思公民的责任与素质。

二、见闻香江

在港的日子似乎每一天都是在新奇惊讶却又充满启发,紧张忙碌但又倍感充实的心境里匆匆迈过,还未及感受香港社会工作生活的快节奏,我们就已然是这高速运转的庞大系统中的一份子了。从我们生活起居的美孚新村到九龙塘的城市大学,乘坐地铁需要将近30分钟,每天我们都在这两点一线上奔忙,感受着身边最真切的市民文化,触摸这个城市最真实的呼吸脉动。川流不息的地铁人群中,我们见到的是自觉、谦让和有序。没有人为争抢座位而拥挤踩踏,大家都乐于为需要座位的乘车者提供帮助;患了流感之类传染病的乘客一般都会自觉地戴上口罩,更不会随地吐痰;车厢内没有人大声喧哗,也不会有人吃零食、乱丢瓜皮纸屑;乘坐扶手电梯的人总是自觉的靠右手边站立,让出左边的快行道方便赶时间的人通行;在上下班或出行高峰时段,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难免会出现磕碰,这时我们听到的都是双方忙不迭的互道“sorry”。凡此种种,让我们这些在内地习惯了丛林规则的人不免心生惭愧和感慨,惭愧的是我们多年的道德说教、政治学习似乎并没有造成一个人心向善的局面;感慨的是公民的责任、法治的力量都彰显在港人那看似平淡无奇的谨言慎行之中。

美孚新村位于九龙,是一处规模较大的小区,已有近半个世纪的历史。房龄虽老,但每幢居民楼都维护整饬得很好,每隔两年楼宇外墙还都要翻新一次,看上去光洁亮丽,没有一点沧桑破敝的感觉。对比我在国内看到的小区,房龄不过十年以上,外墙却已剥落掉漆,残损老旧讨人嫌了。香港地价是出了名的贵,学校给我们安排租住的公寓房不足80平方米,市价却将近500万港币,每月房租都在万元以上,让我等咂舌连连。然而就在这寸土寸金的商业住宅区四周却有政府兴建的完善的公共文体娱乐设施,荔枝角公园、图书馆、游泳馆、体育馆、足球场、网球场、篮球场、门球场、旱冰场、极限运动场、短跑径等等,一应俱全,提供给小区居民休闲娱乐,运动玩耍。租住在美孚,我们这些过客也有幸尽享公共设施的福利,每晚学校自习归来,可以到短跑径上撒撒野,舒展一下筋骨;周末闲暇三五好友篮球场上可以练练手,挥洒一下汗水;酷暑高温的日子里还可以去泳池冲冲凉,展示一下泳姿。累了,有绿树成荫花香满径的公园供你休憩;厌了,有便捷的互联网络丰富的报纸图书供你徜徉;饿了,旁边就是“大家乐”“麦当劳”“茶餐厅”。如此的便利和自然,不禁让人感叹生活其实可以过得简单却又充实。

在港期间最重要的社会实践就是到香港的各级法院学习交流。香港的法院体系在九七回归之后有一个根本而明显的变化就是由香港终审法院取代伦敦的枢密院来行使终审权。终审法院是香港法院体系中的最高法院,其下是高等法院(包括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区域法院(包括家事法庭)和裁判法院。此外还有四个审裁处(即土地审裁处、劳资审裁处、小额钱债审裁处、淫亵物品审裁处)和死囚裁判法庭。我们参观学习的法院有九龙城裁判法院、湾仔法院、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遍及香港的四级法院体系,受益匪浅。例如九龙城裁判法院是专司刑事案件,有权审理多类可公诉罪行和简易程序罪行,判处的最高刑罚一般为监禁两年和罚款十万元。我们见识到裁判法院的裁判官一个上午往往要处理二、三十件案件,尽管大多是罪行轻微的案件,但如此多数量案件要处理得有条不紊、专业高效,其背后的劳心劳力自不足为外人道,其中凸显的则是法官的敬业和法院管理的科学。湾仔法院作为区域法院可审理监禁刑期最高七年的刑事案件,以及申索金额五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除了最严重的案件如谋杀、误杀和强奸等以外,所有严重的刑事案件均可由区域法院审理,其审讯不设陪审团,由法官单独审理。处理的民事案件则包括合约纠纷、物业或租务追讨、涉及离婚的家事纠纷、雇员补偿等一般民事案件。区域法院的层级相当于内地的基层法院,任务重压力大,虽然紧张忙碌,但每个人各司其职,尽心尽力,却是井然有序。高等法院由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两个级别的法庭所组成,一般来说,较严重的刑事和民事案件都在原讼法庭进行审讯,而上诉法庭只处理上诉案件。我们在高等法院实习期间,非常荣幸的得到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陈兆恺先生的指导,陈先生慈眉善目,平易近人,虽已年届花甲,但指导起我们这些后生晚辈来却是不辞辛劳,尽心竭力。他总是在每天下班后帮我们将第二天要去旁听的案件整理分析出提纲脉络,告诉我们旁听时要注意哪些要点,这个案件的事实争议在哪里,法律问题有哪些等等,然后发到我们每个人的邮箱,并从自己繁忙的日常工作中抽出时间,给我们解答旁听庭审后感兴趣或有疑惑的问题。陈先生曾经告诉我们:“没有十全十美的法律制度,法律不断的改革只能减少漏洞,但始终会有偏颇。香港现行的法律制度好处在于保护被告,但这也会被一些人利用。而有钱人相对更容易钻这种法律的空子。因此,身为一名法官,自己没有能力做到主持正义,只能尽力去减少不公义的情况。”他的语声平和,但言辞中的睿智、谦逊和担当却震撼我们心灵,大法官不但要有精湛高超的法律造诣,更要有伟大而有魅力的人格,正像尊敬的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先生在香港法律年会的演讲中指出的那样“无惧,无偏,无私,无欺,是司法精神之所在,我们坐言起行,以确保法治和司法屹立不倒。”

三、留学美国

17个小时的飞行旅程,穿越半个地球的漫长跋涉,终于踏上这个自由女神高高屹立的国度。飞机抵达纽瓦克机场是当地时间下午四点,哥大已经安排了接待人员和大客车在机场等候,纽瓦克机场位于新泽西州,与哥大所在的纽约州隔岸相望,中间流淌着潮平岸阔的哈德逊河。Gibson一路为我们指点着美利坚的大好河山,大家似乎也都忘记了旅途劳顿的疲累,眼睛里闪烁着新世界的熠熠光彩。当大客车行驶上连接两州的钢铁浮桥,Gibson忙不迭的招呼大家将目光投向前方一片摩天大厦的海洋,传说中的曼哈顿,已经清晰的浮现眼前了。

哥伦比亚大学位于繁华无尽的曼哈顿岛上的晨边高地(Morningside Heights),濒临哈德逊河,南面紧挨着中央公园。这所有着近300年历史的全美常春藤名校,享有世界级的崇高声誉,她的校友和教职员工中群星闪耀,不仅有4位美国的开国元勋,4位美国的历任总统,9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还有93位诺贝尔奖获得者,97位普利策奖获得者,28位奥斯卡奖获得者。我们耳熟能详的华人世界的佼佼者,就有李政道、顾维钧、胡适、陶行知、蒋梦麟、許地山、马寅初、冯友兰、宋子文、何炳棣、金岳霖等等,这一名单还可以长长地开下去,但却已经让我们叹为观止了。长久的期盼,莫名的兴奋,好似朝圣一般,薄暮细雨中我们终于来到了那应许之地。

还来不及徜徉校园,我们就先开始了智识上的探险之旅,第一门课是Suzanne B.Goldberg教授给我们讲解美国的民事程序法,Goldberg教授是哈佛大学的法律博士,又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她讲起课来幽默风趣,深入浅出,很受学生欢迎,因此还被法学院学生评选为优秀教师。在这个崇尚自由与个性的环境里,学生的口碑可比金杯银杯更具含金量,它是实力与魅力的双重证明。Goldberg教授运用娴熟的案例教学法,通过具体的司法案例引导我们认识了解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环节,以及各个阶段所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救济手段,包括当事人的诉答程序、发现证据的程序、庭审前的判决、庭审中的评议与裁决、庭审后的动议、上诉与再审等等,尽管囿于课时限制无法深入探究,但却在我们脑海中成功勾勒出了美国民事诉讼程序的结构框架。Goldberg教授还给我们介绍了美国州及联邦法院的层级体系以及法官的任命,使我们对于美国州与联邦两套并行不悖的司法体系有了基本的认知。第二门课是年轻的Jamal Greene教授给大家讲授美国宪法,Greene先后就读于哈佛与耶鲁,并在连续多年全美排名第一的耶鲁法学院拿到了法律博士学位,他担任过《耶鲁法律评论》的编审,还给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John Paul Stevens当过法官助理,这些巨牛的履历让我等高山仰止,心想如此少年得意,必定是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然不曾想Greene虽一介青年才俊,讲课却沉稳老到,时而作沉思状,语速平缓,启人心智,牵引着一众门生弟子跟着他陷入了美国宪政文化的迷思。确实,美国宪法是美国立国之基,民众安身立命之所在,也是世人了解美国宪政文化和价值观的金钥匙。很难想象那些迷一般的建国之父们是怎样做到这一切的,他们渴望在各州之上有一个统一的合众国政府,却又人格分裂似的对权力深深戒惧,在经过一番漫长的争论、质疑、动摇、妥协之后,终于将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钟摆调适到最优的平衡刻度,并在之后的宪政实践中天才地发明了“违宪司法审查制度”这一闪烁着人类宪政智慧璀璨光芒的创举。Greene给我们揭示了美国宪法的基本框架,违宪司法审查的起源和权力范围,通过那一篇篇闪耀着司法智慧的大法官判词,我们看到任何通往光荣与梦想的宪政之路从来都是荆棘、汗水甚至鲜血铺就,权利与幸福从来都不是他者给予而只能自己争取。第三门课是鼎鼎大名的Benjamin Liebman教授给大家讲解美国侵权法,Liebman教授是哥大中国法研究中心主任,著作等身。他曾以最优等成绩毕业于耶鲁大学,取得中国文学学士学位,之后在牛津大学攻读获哲学、政治经济学学位,又在哈佛大学取得法律博士学位。他曾给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David H. Souter当过助手,还曾是Sullivan & Cromwell律师行伦敦与北京分部的合伙人。Liebman是个中国通,一口京片子说得相当地道,不过他为了“折磨”我们的听力,上课期间硬是不说一句中文,而他讲英文的语速又是奇快,讲课一旦进入角色便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以致在旁的助教不得不频频举牌示意他放慢语速。每次听Liebman的课都仿佛是在经历一场高强度的头脑风暴,你必须要注意力高度集中才能跟上他思维的跳跃,只要你跟上了他的进度,你就被他强大的逻辑分析和思辨能力所裹挟,一步步引领你深入问题的内核。限于课时,Liebman教授只能有选择性地给我们介绍了美国侵权法中的过失、因果关系、严格责任、产品责任、医疗事故责任、损害赔偿等重点内容,通过对经典案例的分析诠释,我们看到法官造法在美国侵权法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这也是普通法的精神所在。

紧张密集的学习、交流任务之余,大家把有限的时间精力都投入到了无限的游历之中。不要以为这是不务正业哦,当你站在帝国大厦88层观景台上眺望灯火长天、繁华无边的纽约夜景时,当你迷失在时代广场穿梭不息、络绎无绝的人流车流海洋之中时;当你穿行在中央公园遮天蔽日、眼望无尽的森林灌木丛中时,你才能切身感受这个城市带给你的冲击与震撼。纽约,粗犷大气却又细腻感伤,她一面向世人展示着人类文明在征服外部世界过程中开疆拓土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一面又汲汲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家园,不与内心的魔鬼妥协,不做欲望奴役下的迷途羔羊。难怪旅居纽约半辈生涯的唐德刚先生,感慨她为人间至善与至恶之地。无论是在大都会博物馆看馆藏,还是在百老汇听歌剧,无论是在圣派翠克大教堂做礼拜,还是在纽约图书馆读经典,纽约,浮华背后自有人文闪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个城市里总有那么一群人,无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在他们乘坐地铁或公车时会自觉和不自觉,有意识或下意识地掏出一本书来阅读,这些能在周围喧嚣杂音中聆听到内心召唤的普通人是有福的,因为“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美利坚之旅的第二站是首府华盛顿,与纽约的喧嚣繁华不同,华盛顿显得静谧而安详。我们在哥大的悉心安排下非常有幸地访问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并旁听了大法官们的开庭审议。最高法院的审判庭是经典的欧式建筑,看上去像一个中型大小的礼堂,审判席高高在上,后面垂挂长及地面的厚重的帘幕,布置得庄严肃穆。我们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鱼贯进入,里面已经坐满了黑压压一片的旁听公众,气氛静穆,秩序井然。庭审开始,先从帘幕两边出来一男一女两位书记官,好似左右护法站立在审判席两侧,然后是全体旁听人员起来,两位书记官用拉丁文齐声高唱“乌拉乌拉”(大意好像是赞美上帝与正义),同时缓缓拉开帘幕,帘幕后的九位大法官缓步并排走出,坐到审判席上,并示意全体坐下,举手投足间那庄重威严的气势让人油然而生对法律的敬畏。庭审期间,无论是律师回答法官质询,还是当事人自己陈述,必先起立鞠躬行礼,言必称“My Lord”(法官大人),尊敬法官和法庭已经成为每个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习惯,法律的至高无上已内化为民众头脑里根深蒂固的信念,不容置疑。值得我们深刻反省的是,身处当下转型期的中国社会,面对利益、思潮多元化的冲击,有“礼崩乐坏”之虞,有“人心不古”之忧,在基层办案,我见过太多的谩骂侮辱,阻挠抗拒,甚至是暴力抗法等群体性事件,这些社会矛盾凸显的是对立双方互相信任的丧失,执法司法合法性的动摇。如何重构法律与司法的权威,如何重塑民众与司法的良性互动,需要全体法律人任重而道远的上下求索,需要社会各界有建设性的参与和推动,毕竟,让法治成为每个人的信仰,是值得我们奋斗终身的伟大事业。

  

胡适先生曾将他毕生的哲学思想归结为“社会不朽论”,其大旨是说:作为个人的“小我”不是孤立存在的,是和社会世界的全体都有互为影响的关系,是和社会世界的过去未来都有因果关系的,种种过去现在的因造就了这个“小我”,传递下去,又造成将来无数的“小我”,一代传一代,一点加一滴,连绵不断,奔流不息,便成就了“大我”,“小我”是会消灭的,“大我”则是不朽的。他进一步举例说明,如发现美洲的哥伦布固然不朽,那些和他同行的水手火头,造船的工人,供给他粮食衣服银钱的人,他所读的书的作者,生他的父母祖宗,以及生育培养那些工人商人的父母祖宗,以及他之前和当时所处的社会,……都一起不朽。因此,胡适先生教导我们,要感念那种种使我得以成为今日之我的人和事,要铭记“小我”对于“大我”须负重大的责任,更要坚信天下没有白费的努力,一粒一粒的种,必有满仓满屋的收,或许是在我们看不见想不到的时候,或许是在我们看不见想不到的方向,种子早已生根发叶开花结果了,因此“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

当我圆满完成这一年的求学任务,即将踏上归程之时,脑海里回荡的就是胡适先生的这一席话,而眼前浮现出这一年来让我们感恩铭记的一幕幕:万鄂湘院长的谆谆叮嘱,王贵国院长的悉心安排,Gibson的联络协调,傅厚泽先生的鼎力襄助,还有顾敏康院长、林峰教授、国家法官学院怀效锋院长、孙本鹏教授……,这份致谢的名单可以长长地开列下去,正是因为他们的无私付出才成就了这个项目的顺利启动和成功运作。他们以第一等的怀抱,用智慧、远见与心血种下推动中国法治事业进步的种子;就让我们以第一等的担当,用辛劳、汗水和热血呵护这种子生根发叶开花结果吧!

 

         作者单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ICP备06050081号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99号 邮编:318000  访问量:50253459

浙公网安备 33100202000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