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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一次不同寻常的的离婚调解

 

一次不同寻常的离婚调解

(三门法院 叶春娟)

 

在法院工作一晃已经过去十八个年头,从书记员、独立办案的法官到如今身为庭室的负责人,每天都忙忙碌碌得像个陀螺,先后承办了大大小小几千起的民商事案件。每每办结手头的案件,都有不同的情愫藏在其中,有为了能当庭给付多年的欠款而欣慰,有为了年迈老人的赡养问题而担忧,有为了离婚案件的调解和好而开心……种种滋味难以一一表达。

这又是一桩平常的离婚案件,按照惯例,我都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原告戴某是女方,今年27岁,被告郑某今年29岁,双方有一个7岁的女儿。“对于原告提出要和你离婚的要求,你有什么意见?”我开始询问起被告。只见他沉默了一会儿,表情看似十分木讷,随后用很低的声音回答:“原告要求离婚我同意,女儿给我抚养我也没意见,但原告应负担女儿的一部分抚养费。”

一听被告的回答,我心想,今天的这个案件应该会比较顺利,只要双方就女儿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了。于是,我向原告戴某征询抚养费的数额,戴某提出每年愿意支付3000元,对此被告表示同意。我便让书记员作调解笔录,只要双方在这调解协议上签字,案件就办结了。正当签字这会儿,被告郑某接到一个电话,是他母亲打来的,大致意思是嘱咐其不能签字。郑某起初虽也犹豫是否要签,但当原告签字后,他随后也签了名。拿回双方已签字的协议后,我舒了一口气,总算调解成功了。正当我们准备写调解书时,突然闯进来一个五十上下的中年妇女,手里还拉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眼睛盯着被告郑某,非常着急地说:“不能签,你没签吧?”

我回答道,双方都已经签字了。那妇女便捶胸顿足地嚎哭起来,“法官大人,那可怎么办,这样绝对不行,我真是没办法活下去了,混小子你怎么能签?!”说着,便用手去打郑某的头。“笔录在哪?”话未说完,她就想上前来抢夺我手中的笔录。见势不妙,我大声呵斥,“你怎么敢在法庭上随意吵闹?”“他是被告的母亲。”原告说道。“法官大人,求求你们,不能让他们离婚,我们家一直对儿媳妇很好,也很喜欢这个儿媳妇,是我的儿子不争气,给他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吧。如果离婚,儿子他爸有肺癌,心情不好就会旧病复发,可能活不长……”那妇女一边说,一边伤心地哭了起来。

听到郑某母亲这番话,我突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再看看她哀求的眼神,我实在不想用那一贯的方式回绝她。于是,我拉起原告戴某的手,做起了她的思想工作,希望她能给被告一次机会,重新挽回这个家庭。另一方面,我指出被告郑某的缺点,让他端正思想,改正错误,作为男人应该真正担当起身为人夫和人父的责任。郑某在我和其亲属的劝导下,真心表示愿意痛改前非,今后不再贪玩,并拉着原告的手当众跪下,希望原告能够给他一次机会。

一幕电视剧的情景竟然在法庭真实地发生了,我仿佛看到了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最后的挣扎,于是让书记员重新制作了一份调解和好的笔录,郑某立马签了字,可原告戴某还是不愿签字。郑某母亲依然恳求着她,双方亲属也都极力劝和。此时,我看到了角落里原、被告的女儿那双明汪汪的大眼睛,顿时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念头,便拉起小女孩的手说道:“让妈妈回家吧,快让妈妈回来……”

小女孩仿佛知道大人间事情的严重性,瞬时哭了起来,“我要妈妈!”这一声“我要妈妈”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原告也被触动了,她表示给她一晚上的考虑时间。随着郑某母亲的一句“谢谢”,调解工作也到此结束。窗外已是华灯初上,但我已然忘记了疲劳和饥饿,心里还在默默祈祷着明天会有好结果。

第二天上午,双方都没来法院。下午上班伊始,双方还是没来。过了三点一刻,我有点按捺不住了,便拨通了郑某的电话,一听郑某欢欣的语气,便明白双方已经和好了。“谢谢你,叶法官,我们俩一会儿就到你的办公室来签字。”郑某在电话里说道。挂完电话,我便箭步如飞地走到书记员的办公室去拿那份调解和好的笔录。

此时此刻,我心中的那种快乐溢于言表。我想,作为一名法官,不能在社会洞察力方面有所缺失,不能对当事人的困境视而不见,不能对办案结果对当事人的影响毫无考虑;在调解中尤其重要的是保持耐心,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在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要善于利用一切能感化当事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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