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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黑名单

执行手记:黑名单

缪逸之口述  林琳整理(路桥法院)

   “你们法院搞什么东西啊?”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在执行局工作,我早已习惯当事人这样的出场方式。

进来的是一个怒气冲冲的中年男子,随之而来的是带着强烈不满的谴责声:“凭什么加我黑名单,我是杀了人还是放了火啊?你们加我黑名单,我生意还怎么做啊?……” 

    面对不明所以的一顿臭骂,郁闷在所难免,但我很快调整心态,耐心同他沟通,了解相关情况。来者王某某,因经营需要向银行贷款,可是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被银行告知其已被我院列入黑名单,不能提供贷款。王某某仍不死心,连走几家银行,得到的答复都大同小异。满腔怒气无处发泄的他,就找到了法院。

    通过执行系统,我很快查到了王某某的案件信息,一段尘封的记忆也随之被唤醒。这是一件五年前的老案,王某某拒不履行,气焰嚣张,态度恶劣。而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的杀手锏:他的奶奶常常来法院上演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王某某扬言:“就是把钱扔了,也坚决不还钱。法院要敢把我怎么样,我奶奶就撞死在法院!”更无奈的是,王某某因身体原因一直服药,且必须定期去医院复查,无法对其实施强制措施。之后的几年里,我们“拜访”过王某某多次,不是吃了闭门羹,就是无功而返。今天,王某某自己跑来法院,或许是这个案件的“一线生机”。

   “你在法院还有案件没有了结,你欠张某某的钱还没有还。”五年后的我,应对当事人多了一份沉稳与镇定。

五年的时光,同样磨平了王某某的棱角,虽有怨气,纵有不满,却没有了当年的冲动和偏激。从一开始的矢口否认,到最后的默认,如今的他已没有当年那种“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的无赖举措。

    我趁机劝说道:“如今你因为黑名单,估计跑了不少地方,耽误的岂止一两天的时间,你不解决了此事,耽误的时间只会更多。你们做生意的,时间最宝贵。”

    看着王某某犹豫的表情,我继续道:“你当年欠的也不过三万元,你现在生意做的也是风生水起,肯定要跟银行打交道,没有必要因一时意气,因小失大。耽误了生意,得不偿失……”

在我说得口干舌燥之时,王某某出去打了个电话,我隐约听到“借不到”、“怎么办”和“急用”等词。这让我更加确信,王某某对此次银行贷款势在必行。看来,我还得再添一把火。

待王某某进来后,我继续不遗余力地劝说道:“既然你想向银行贷款,就最好把旧案了结了。不然即使你这次可以通过朋友周转,下次倘若事态紧急需要贷款,却被黑名单拖着,导致额外的损失,那就是得不偿失啊!……”我抓住案件的突破口,耐心替他分析利弊,击溃他最后的心理防线。

“好,这钱,我还了!”终于,王某某松了口。

案件当天就得以解决,我不禁感慨万千。五年间的千难万难,被如今的黑名单一举攻破。执行工作,需要我辈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也需要依靠制度完善、系统建设,以“法网恢恢”,求“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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