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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相信”到“相信”

不相信相信

(三门法院   刚)

在进入法院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对法官这份职业我曾有一个特别深切的感受——那就是让普通老百姓相信法律、相信法官,这事儿挺难。很多时候,你就是费尽心机、苦口婆心、磨破嘴皮,也说不到当事人的心里去。但2012年一个离婚案件的解决,却让我豁然开朗,找到了一条从“不相信”通往“相信”的“捷径”。

至今仍记得见到她的那一天,她的神情中充满了深深的悲戚、无助和疑虑。和普通的离婚纠纷一样,她和丈夫在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上争执不下,谁都不肯妥协。

调解过程中,我们合议庭认真倾听了她的诉说,原来她因为身体不好已经无法再生育了,女儿也是通过人工受精才生下来的,女儿是她唯一的希望和依靠。

他丈夫坚决表示,由于女儿一直跟着他生活,父女关系较为融洽,且女儿跟他生活的两年时间里,妻子很少来探望,即使不要抚养费也一定要争得女儿的抚养权。

妻子的决绝,丈夫的坚持,给这起离婚调解增添了不少难度。

考虑到孩子目前的学业和身心成长状况,并结合双方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我们认为这两年孩子跟着父亲更有利于她的成长。

听完我们的建议后,她抑制不住激动的情绪:“不行,女儿一定要判给我,不然我以后生活怎么办,法律什么我不懂,也不相信,我就是要女儿跟着我。”

我给她解释:“离婚后,子女不管由谁抚养,仍是双方子女,换句话说,即使女儿由其父亲来抚养,她对你仍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以后的养老你可以放心。”

她似乎还是满腹疑虑,执意不同意我们的调解建议。我深知要让她信服并不容易,我们继续努力尝试着寻求平衡点。

思来想去,考虑到孩子目前与父亲一起生活,我们提出了一个分段抚养的方案:女儿由二人共同抚养,先由父亲抚养至小学毕业,初中和高中阶段由母亲抚养。可是她仍然固执己见:“这样不行,我就要女儿跟着我,其他的我都不相信。”她依旧不依不饶,而陪同她来的哥哥觉得我们的方案比较人性化,便开始做妹妹的思想工作。

趁热打铁,我们也向男方提出了方案,他同意由双方共同抚养,但是小学阶段要由他抚养,初中和高中阶段由女方抚养,抚养费一律由他承担。

有了男方的让步,再经过我们的耐心解释和她哥哥的劝说,她同意了分段抚养的方案,但想着孩子从小和母亲一起生活可以培养更深的感情,她要求小学阶段由她来抚养,哀求着说:“我不相信这些,女儿小时候跟着我,我才能放心。”

设身处地想想,我也深知她因为自身情况的特殊性,对女儿有一种特别的期待和寄托。怎样才能有一个更好的方案呢?突然,我的脑子里面闪过一个念头:不如孩子的的小学阶段由女方抚养,女儿仍然在原来学校读书,男方探望也便利,初、高中阶段再由男方抚养。

各退一步且有利孩子的方案,最终获得了双方的一致赞同。

签完调解笔录,女方满腹疑惑:“是不是就是按照这个来确定协议的呢?”她哥哥劝说道:“这里是法院,是讲道理,讲法律的地方,可以相信的!”

过了几天,当她再次来到法庭,拿到调解书,看了内容后,才终于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了难得的微笑。她看着我说:“法院真的是个讲道理的地方,法律也是可以相信的,谢谢你们。”眼神中少了些无助和疑虑,多了分轻松和宽慰。

那一刻,我突然明悟,要想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光靠法律的震慑是行不通的,只有让当事人把自己想说的话都能说出来,把心中的怨愤和情绪都排解出来,用法官真诚为民的心换取他们对法律的信心,才能让他们从内心深处理解法律、相信法官。

我想,这条从“不相信”到“相信”的“捷径”,虽有“捷”名,却无“捷”实。这其中不乏各种艰辛,需要法官在每一个案子中都付出真诚与真心,需要法官为每一个当事人提升智慧与才识,但我们生活中最让人感动的不就是那些认准目标、努力奋斗的日子吗?所以,你我共同努力吧,为之奋斗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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