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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以诚信的名义

执行手记:以诚信的名义

                     ——一起老案的和解之路

◎夏俏骅(路桥法院)

3月初的一天早上,我如往常般在准备一天的工作。此时,电话铃响了,我随手拿起话筒:“夏法官吗?我是梁某。”我在大脑中搜索经办过的案件当事人的姓名,很快将梁某与一个目前居住在杭州的被执行人联系起来:“你好,你现在哪里?”“我还在杭州,我这几年一直不顺利,现在生意也好几年没做了,这几年就靠打工生活的,目前我已经攒了两万元,我想清明前回趟家,先把这钱付给陈某,剩下的两年内付清,这样可以吗?”“哦,你提的方案我先和申请人沟通下,你等我通知吧。”

放下电话,我的思绪回到了五年之前。梁某是路桥金清镇人,因生意失败,1995年被债权人诉至法院,后因未履行债务被申请强制执行。但此后,梁某一直在外避债,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掌握其准确住所,案件就这样搁置了下来。直到2008年,申请执行人陈某来到法院要求恢复执行,案件分到我手上后,我立即与陈某进行了沟通。原来陈某与被执行人梁某曾是要好的朋友,“但他躲起来不见我,也不接我电话,他做得出这么不道义的事,我追到天边,也要把钱追回来。”陈某的情绪变得有些激动。据陈某反映,被执行人梁某生活在杭州某社区,并在居住地附近的一个市场经营一个摊位,目前应该有能力履行债务。根据这些信息,我与同事一道赶赴杭州。经走访查找,我们终于在到杭州的第二天傍晚,在梁某租住的社区堵到了他。如预想的那样,接下来的工作进展得也并不顺利。梁某承认目前租赁经营着一个摊位,但因经营不善,并没有什么获利,仅够维持生计。“法官同志,我现在确确实实没有钱,你就是要把我关起来,我也实在没办法。”梁某无可奈何的语气和神情让我有些触动。“我能够理解,生意失败后,经济来源没有了,还时不时地有人上门讨债,这种生活很辛苦。但生意人看重的是信用,之前陈某能够同意你赊账经营,不就看重你这个人的诚意和信用吗?越是这种时候,你越应该珍惜自己的信用。生活中谁没个不如意,这个大家都能体谅的,但你躲起来逃避陈某,就是你的不对。人活着,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只要你真心实意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我认为陈某会愿意给你时间的,毕竟大家以前还都是相互信任的朋友……”听完我的一席话,梁某眼眶有些湿润,他说道:“法官同志,我并不是真的想赖掉这笔账,我现在只想着能尽全力去赚钱还债。我知道陈某肯定很生气,还请你帮我和陈某说说,请他给我些时间。还有我乡下的房子,我也希望能尽早的卖出去,变现还债。”当着梁某的面,我拨通了申请执行人陈某的电话,一方面向陈某叙述我所见到的梁某的现状,希望陈某能与梁某达成谅解;另一方面,也希望梁某能听见我全部的话,真心悔过,实现承诺。后来,我把电话直接交给了梁某,从梁某与陈某有些结巴的对答中,我体会到了他此刻复杂的心情。因为双方曾是旧时的朋友,陈某同意给梁某足够的时间,但条件是,梁某在这段时间里如果变换住址或联系方式,必须及时的告知他和我。口头的承诺,基于以前的信任达成了。

此后的几年,我与梁某联系过几次,乡下的房子也因一直找不到买家而耽搁了下来。这次梁某在电话中如此主动给出时间明确的履行计划,确实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但又觉得应该是情理之中的事。我马上拿起电话拨通了申请执行人陈某的电话。由于梁某有主动履行的态度,双方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梁某在今年清明前支付两万元,明年清明前支付两万元,后年清明前付清余款,如果在履行完毕之前梁某的住房找到买主的话,余款提前履行。

3月26日一早,梁某将两万元送到了法院,并表示一定按和解协议确定的时间履行。在送梁某出办公室的时候,我对他说了一句:“只要你继续保持这份诚信,我相信你的债很快都会还完的,你的生活也会越来越好的。”“是的,是的,一定会的。”这次梁某显得有些兴奋。

以诚信的名义,体现的是一个人的人格尊严,无论身份、地位,都必将获得他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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