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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打五十大板”的智慧

“各打五十大板”的智慧

(三门法院 刘海  林王平)

“各打五十大板”,通常是指昏庸愚钝的“糊涂官”分不清是非曲直、青红皂白,就打算让双方均摊责任“和稀泥、抹光墙”来了事,充满了讽刺意味。但是,这一做法在我们庭的叶庭长和莫法官手里却转化为调解的“艺术”,案件双方当事人还由衷赞叹“法官这‘五十大板’打得好啊”!

欲知详情,且听细解:

事实:貌似简单 暗藏玄机

“李某凭赵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赵某归还借款。”承办的莫法官刚接案时,见借条内容清清楚楚,以为是一件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但经三次开庭后发现,案情实则扑朔迷离、难以查清。

赵某曾代其妻弟苏某向李某借款,以自己名义出具一张10万元的借条,李某于同日交给苏某10万元。5个月后,苏某用自己的帐户向李某转账10万元。对这笔转账给李某的钱是归还哪次借款,双方却各执一词。赵某认为这就是苏某归还其代借的钱,而李某却称“这钱是苏某还另外欠自己的,与本案无关”。尽管赵某解释了未能拿回借条的原因是李某当时在外地,但缺乏证据支持;尽管苏某为赵某作证这笔钱确是还赵某代借的,但他却又是赵某的妻弟,证言的证明力因此大打折扣。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孰是孰非,一时难以辨清。双方都互相指责对方不诚信、歪曲事实,甚至扬言“官司打到北京也要打”,对立情绪非常严重。

推断:大胆假设 仔细分析

莫法官认为,现有证据难以直接认定案件事实,而若依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一旦认定结果与客观事实不符,必然导致一方不满而加剧双方矛盾,案结事未了。因此调解势在必行,而调解的基础就在于尽可能地还原事实真相。为此莫法官找到经验丰富的叶庭长,一起对案件事实真相的可能性进行推测分析。

分析后发现,此案有三种可能性。直接能够推断的是:第一,要么李某所述属实,第二,要么赵某与苏某所述属实;但仔细推敲后两人一致认为,赵某是金融系统工作人员,明知借条仍在李某手中,如果真没还钱的话,不至于会冒险赖账,要是真还了钱不收回借条也不太可能,所以这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的可能性都不大。最后一种可能是苏某与李某确有其他债务,此笔还款的本意是归还本案的借款,但李某认为苏某的清偿能力不如赵某,就将此笔还款自行作为收回苏某另欠的借款。如此推断的话,双方在法庭上各执己见且都理直气壮的表现就可以理解了。

综合分析上述三种情形,叶庭长与莫法官认为第三种可能性最大。

结果:五十大板 皆大欢喜

基于对事实真相的推测,叶庭长与莫法官一合计,决定尝试“各打五十大板”来协调。

一是“风险”各给50大板。先给双方分析,本案判决结果只能是一种极端的结果,要么支持、要么驳回,双方各有一半胜诉或败诉的风险。

二是“面子”各给50大板。再来规劝双方,大家以前都是朋友,这官司打深了是要伤和气的,所以啊不要就事实再进行争辩,多考虑解决纠纷的方法,互相给对方退路。

三是“利益”各给50大板。基于苏某履行能力差,李某何时能实现债权尚难确定,如果赵某能够代为偿还部分款项,而李某能够放弃些许债权,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而赵某为妻弟代为偿还部分欠款,也不怕日后不还。

几经调解,双方基于利益权衡,最终达成协议:赵某归还李3万元,当庭付清;李某放弃其余部分诉讼请求。

结案后,双方均表示:“这‘五十大板’打平了我们的心态,打去了我们的烦恼,打走了缠讼的风险,也打出了法官的智慧!”正所谓,“调解艺术包罗万象,三十六种武艺、七十二般变化,用得好不好就看法官是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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