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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法院胡红芳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

胡红芳,女,1969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1987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主要从事商事审判工作。2001年至2004年连续四年获椒江法院个人嘉奖;2009年荣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其所在民二庭荣记集体二等功;2011年其所在民二庭被椒江区政府评为巾帼文明岗,其个人被省高院评为“十佳优秀调解能手”。

胡红芳同志是一名普通女法官,几年来,她与多数法官一样,埋头办案,默默无闻。但对于和她接触过的1000多件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来说,她更像一个极有亲和力的邻家大姐,是一个把当事人当作亲人的好法官、好大姐。在同事和领导的眼中她是一个办案公正高效,善解千千结的办案能手。她恪守清正廉洁的底线,从不与当事人和律师有任何越界的接触和交流,在同事和当事人口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2010年至2012年共办结各类案件470件, 担任审判长审结563件,审签659件,她所经办和签发的案件无一错案。三年来,她所经办的案件调撤率(扣除缺席审理)达84.47%,调解案件的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几近100%(剔除当事人财产已进入执行程序的调解案件),居全院之首。

一、她把当事人当作亲人。作为一名资深的法官,几年来,她做到心系群众,把当事人当作亲人一样看待。在她看来,当事人打官司可能一生一次,而法官对他们的影响却是一生一世。也正是这一不同于他人的办案理念,使得胡红芳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今年7月初,她担任审判长审理的一件民间借贷案件,原被告双方是姐弟关系,弟弟在安徽办公司之初,因缺少资金,找姐姐出资合作,现在公司发展壮大,利润达到上千万元。结果七、八年了公司一直不分红,为此,当医生的姐姐气不过,她和当了大老板的弟弟在安徽打了4场官司仍未了结,又在椒江打一场实为“堵气官司”的标的仅5万元的民间借贷官司。此案由于纠纷长达几年,双方矛盾激化,姐弟俩人在庭上从对骂开始,差点儿动了手,主审人几次调解未成功。此案简单下判也容易,但姐弟双方的心结仍难以解开。胡红芳知难而上,在开庭后做姐弟俩人的工作,特别是面对明显不讲理的弟弟一方,她仍将他当作自己的弟弟一样,和他拉家常,谈亲情关系,谈手足情的重要性,谈纠纷不解决对其公司和父母亲的影响等等,从上午9时到中午12时30分,她足足花了三个半小时的时间终于做通了姐弟双方的工作,达成了包括安徽的几个案子在内的一揽子调解方案。事后,弟弟说:“胡法官是我可以信得过的法官”,姐姐说:“这个家务事官司,我们几乎穷尽了所有的和解方法,想不到你几个小时竟然调解成功了,简直难以至信。” 

二、她力促案结事了。胡红芳同志在民商事审判中一直以善于调解、平息争纷为同仁所称赞。她是一个既有果断、泼辣的办案作风,又有苦口婆心做到“定纷止争”的调解高手,使权利一方心理装满了感激和满意,义务一方心理充斥着感慨和敬佩。在其经办的原告台州市某投资咨询公司与被告椒江区某村民委员会合作开办加油站的合同纠纷案中,因该村前后两任村委会涉及派性利益纷争,若处理不当会引发村民集体上访,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缓和矛盾,避免因为简单下判带来的不良后果,胡红芳通过翻阅案卷,并结合到访被告村两委反映的案件情况,初步了解案情,剔除不利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因素,巧用庭前证据交换,避免加剧被告两派村民的斗争。开庭结束后,她对被告村主任及村两委进行法与理的渗透的同时,多次与原告就案件事实、法律的认识、矛盾的来源及激化的后果等进行沟通交流。在多次要求被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无果时,胡红芳法官抓住再次开庭时村两委委员半数以上到庭参加旁听的机会,一边调动代理人的积极性做当事人的工作,一边对村两委的委员及其他旁听人员进行辩法释理。经过她坚持不懈的努力,双方当庭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冰释前嫌,表示以后若有机会将再次合作。三年来,她所承办的案件无一发生涉法涉诉上访。

三、她善于创新工作方法。作为一名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胡红芳同志善于总结和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学习“枫桥经验”,强化案件的调解力度,她坚持“用调解的艺术进行艺术的调解”。在司法实践中她善于在案件的核心争议中寻找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并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方法,实现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的联动,取得了意想不到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在处理一起省人大代表关注的14年积案中,胡红芳同志积极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充分了解他们的经济状况和个性特点,从解决十年前的矛盾入手,从诉讼风险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同时,动员当事人的亲戚共同配合法院调解,从法理、亲情角度释理说法、循循善诱,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于日前就执行与诉讼两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一直关注此案的省人大代表、浙江省劳模、台州药用真菌研究所所长甘连法对胡红芳的调解艺术给予充分肯定,连连称赞“能在那么短时间内成功化解14年积案,法官用心办案,法院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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