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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法院刑庭荣立集体二等功

基本情况:

天台法院刑事审判庭现有干警7人,审判人员4名,庭长徐慧芬。

已获荣誉:

2001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2002年被天台县政法委员会评为“严打、整治”先进单位;

2003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被天台县政法委员会评为“优秀基层政法单位”;

2004年被天台县政法委员会评为“优秀基层政法单位”和“司法为民先进集体”;

2005年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

2007年被天台县政法委员会评为“优秀基层政法单位”;

2008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2009年被天台县政法委员会评为“优秀基层政法单位”;

2010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2011年嘉奖集体,被天台县禁毒委评为先进集体。

主要事迹:

天台法院刑庭扎实开展工作,经过全庭干警的共同努力,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在台州市刑事线的考核中连续二年名列第二。三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332件,判处犯罪分子1930人。在判决的各类刑事案件中,其中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93人。

一、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审判中,一方面坚持“严打”方针,当严则严,该重则重,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突出打击职能,重点打击恶性犯罪,典型性犯罪及有苗头性犯罪,依法严惩了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二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累犯、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主犯等,做到“快、准、狠”,达到打击效果。二年共审结涉毒案件38件54人,开设赌场案件48件107人,通过有力打击涉赌、涉毒犯罪,净化了社会空气。认真贯彻落实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惩处了3件4人涉及“两非”犯罪的被告人,从源头上扼制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偏高的直接原因。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渎职犯罪呈上升势头的实际情况,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判处了涉及非法经营犯罪的11件24人,涉及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犯罪的2件2人,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7件19人。在对被告人判处主刑的同时,兼顾财产刑的适用,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亦受到惩罚,剥夺其重新犯罪能力。在判决的各类刑事案件中,其中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93人。

另一方面,坚持依法从宽,对10名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对534名具有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做到从宽有据、有度,最大限度分化瓦解了犯罪分子,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审判过程中重视罪犯权益的保护,依法为109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力配合,共同做好对被判处缓刑等非监禁罪犯的帮教工作。

二、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促使社会矛盾化解

创新思路,不断改进完善调解方法,充分发挥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势,使一大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调解过程中,能开拓思路,不拘泥于经济赔偿一种方式,除经济赔偿外,上门道歉,邀请双方亲朋摆和气酒、放电影等多种方式调解结案。三年来,受理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96件,达成调解并履行到位的有80件,调解率达83%以上;此外,对其中2件因一方当事人提出额外要求,致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亦督促被告人方将应付款项予交本院,以期最大程度化解双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共挽回被害人损失505.06万元。

积极探索案外调解机制,牵头被告人对被害人自愿作出补偿,以期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三、加强审判管理,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确保司法公正

注重案件质量,强化刑事案件精品意识,把好阅卷、庭审、评议、签发环节。三年度,依法对公诉来院的9件定性不当的罪名予以纠正,7件遗漏指控犯罪事实的案件建议检察机关予以补诉,并依法将3件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移送中院受理管辖,并对1件立功、20余件自首情节案件,经核实不符合相关规定,而未予认定。做到不枉不纵,罚当其罪。

四、深入开展审判方式改革,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

组织刑庭全体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并针对不同类型的犯罪,制定简洁、明了的量刑均衡表,确定相应的起点刑、基准刑、宣告刑,使审判人员的量刑思路及该案可考虑的量刑情节,所适用的量刑幅度均有一清晰的脉络和量化的数据体现,并且每案一表,随卷留存。努力做到不同审判人员审理同类刑事案子得出相近的刑期,尽力实现同罪同判,以实现刑事审判量刑均衡。该项工作得到浙江省政法委朱贤良书记的肯定。

五、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与社区矫正部门无缝对接,共同做好矫正对象的帮教工作,严防脱漏管。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案件,把司法局也与公安、检察机关一起列入需送达判决书的单位,在判决生效三日内通知被告人到社区矫正部门报到入矫,对于不遵守规定,不服从矫正帮扶的社区服刑人员,建议社区工作人员固定证据,情节严重的,予以收监执行3人。

2、把社区矫正审前调查工作纳入对被告人处刑的重要参考。自2011年10月实施审前调查制度以来,共委托对317名被告人的情况委托了调查。

3、服务大局,做好换届选举工作。2011年正值换届选举之年,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该庭积极配合天台县换届工作,深入各选举现场,宣传法律知识,并对万余人次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受到天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六、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刑事审判工作 

全庭参与调研,气氛深厚,有十余篇文章在全国性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在法院系统论文评比获奖。2011年5月1日醉驾入罪以来,积极开展了危险驾驶案件审判调研,与天天天台报联合推出《刑法修正(八)》解读专版,于今年6月20日就近一年来受理并判处的危险驾驶案件的情况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七、强化廉政教育,加强队伍建设

三年来,全体庭室成员始终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勤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养成勤政务实作风,实现零违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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