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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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 墙

 

(温岭法院 应万荣)

“事情解决了,你们握一下手吧!”庭长笑呵呵地提议。虽有些不好意思,双方当事人的手还是有力地握在了一起。树墙容易拆墙难,一场持续两年之久的相邻通行纠纷就此消弭
  这件案子,涉诉双方都姓潘,是几十年的老邻居。潘乙住东面,潘甲住西面,潘甲家从潘乙家屋前小路上通行30余年,两家相安无事。后来两家发生矛盾,潘乙用砖块将两家房屋的交界处堵上,潘甲家从此通行不便。
  事情得从2010年说起。当时,村里正在埋设污水管。潘甲认为,潘乙屋前的小路宽1.5米,自己有份,有权将污水管埋设在这条小路下面。而潘乙认为,潘甲家的路原是在围墙外面,自己出于好心,才允许对方从屋前通行,潘甲不能将污水管埋设在自己屋前。
  双方争执了很久,后来潘乙干脆运来粘土砖,成一堵5米多长、1米多高的墙,封住了两家交界的地方。至此,潘甲家就无法从东面进出,通行十分不便。纠纷经过村镇两级调解组织多次调解未果。
  为了妥善化解这个案件,我们多次到村里摸情况、做工作。被告潘乙是名身患重病的老人,看到我时,情绪异常激动,旁边的亲戚也七嘴八舌地数落着对方的种种不是。而原告讲的情况与被告所述有天壤之别。双方内心系得死死的结还是解不开,进行调解的基础不存在。在开完庭后,综合各方面的证据,结合双方的陈述,院作出要求被告移除砖块恢复通行的判决。
  去年6月,原告潘甲找到我要求申请执行,以移除砖块恢复通行。同时,他告诉我,被告潘乙已去世,而且自己女儿马上要出嫁,按农村风俗,婚丧嫁娶要从东面进出。被告已去世,原告要申请执行,时间紧迫,该如何是好?面对这种情形,我有点束手无策,立即向庭长汇报。庭长仔细分析后认为,撇开被告主体的问题,法院的强制执行也只能把有形的砖墙移除,双方的心墙却无法拆除。只有做通原、被告两家人的工作,恢复两家以往的和睦,这道才算真拆掉。
  随后,我跟庭长接连几次走访被告潘乙的儿子、儿媳。渐渐地,被告家人态度有所缓和,主动提出可以另辟道路,让原告有个出行的通道。
  正在暗自高兴时,原告深夜打电话告诉我他母亲刚去世,要出殡。事态紧急,如果原告的母亲出殡时经过被告家屋前,而被告家人加以阻拦的话,两家势必会发生冲突,后果不堪设想。我立即将情况向上级汇报。分管院长指示我们,即与当地镇党委、政府联系处置这一紧急情况。经过法院与当地政府通力协作,做好被告家属的工作。终于,横亘在两家房屋中间的砖墙开了一个缺口原告母亲的遗体如期被送至殡仪馆。这时,我暗暗舒了口气。既已打开缺口,就要趁热打铁,我和庭长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接下来的调解进行得出乎意料顺利,被告家人同意原告方享有通行权,原、被告双方共同在协议上签了字。

砖墙与心墙都被拆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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