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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自有信心在 不怕风浪起

201110月,5件纠葛13年未决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我4个月努力,原被告双方终于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

面对5名原告送来的锦旗,我内心无比自豪。可是没多久,201112月,公安局来我院调卷,理由是我调解的那5个案件中其中有个涉嫌伪证罪。我很诧异,似乎在我办理案件期间,没有发生伪证的情况。虽然其中一个原告老邵提供的关键性证据收条是复印件,其称丢失了原件,而复印件上名字不清疑似有涂改。在调解时,经原、被告辨认后,双方都在收条复印件上重新签名确认。公安民警调取案卷后,没有了下文。

20126月,噩耗接连传来,原告老邵被公安局以涉嫌诈骗刑拘,该调解案件因原告老邵伪造证据被抗诉,指令再审,作为经办人的我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渎职初查。这一切变故来得那么突然,我懵了。后经了解得知,案件调解后讼争5套房屋可能面临拆迁,在巨大的拆迁利益面前,有人埋没了良知。于是,被告矢口否认庭审调解时双方共同确认的买卖事实,更为离奇的是被告当庭签下的名字经检察院鉴定为非本人所写。

我愤怒,因为案件真相遭到了践踏;我委屈,因为我是真心实意地在化解矛盾,不存在任何违法乱纪或徇私。这是我办案10多年来,从来没有遭遇过的困境。我躲在没人的地方哭,在强大的精神压力下,我甚至连自绝以明志的想法都有了。感谢组织上此刻对我的信任,更感谢院长李本浪在这个时候的莫大鼓舞。他在了解情况后肯定地对我说:放下思想包袱,你要相信组织,一定会还原事实真相!这犹如一支强心剂,多少天来的迷茫彷徨,在此刻得到了肯定。我泪流满面,不是委屈,而是感动!

11月,案件经调查后,水落石出,的确有人存在违法行为,但不是法院,不是我。李院长向我转达了政法委的调查结果,并告诉我说:“自有信心在,不怕风浪起!”

今天,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倾心于对案件的调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以无愧于“调解能手”的称号。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我的人生里敲响廉政的警钟,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朋友说,如果在这5个案件中,你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的话,那么,你的人生就此改写。是的,法官代表的是公正、是廉洁、是司法为民的浩然正气,怎可因权因利因私而枉法!我跟自己说,拥有法官职业,是我此生的最大骄傲,我该用我的公正、廉洁来正确书写,无论道路是否坎坷!

(临海法院   徐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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