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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巧手解开“千千结”

六月的某天,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分到我手上。这起案件的原告是某公司,被告是劳动者李某,案子之前曾在劳动仲裁委经过了仲裁,但该集团公司却不满仲裁结果,反而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其不用向李某支付7万元的赔偿款。

案子需要先到劳动仲裁委调取证据,而仲裁员的一番话让我深感案件的复杂,他向我抱怨道,“本来我们已经调解下来了,赔偿款5万多元,但原告签字签到一半却反悔了,并且《劳动能力鉴定书》上所写的身份证号与被告的只差了一个数字,但原告却挑刺说与被告的不一致,就不能作为被告的劳动能力证明材料,并以此为由说只能赔3万元!”这番话在我心里勾勒出了一个非常较真的原告形象。

而接下来的庭审,更是让我对原告印象深刻!

从早上八点半至下午一点半,整整五个小时的庭审,光是校对笔录就花去了两个小时,占去了将近一半的时间!而主要原因是,原告要求法庭记录的一字一句都必须是他讲的原话,换句话但意思表达一致无误的不行,即便是用同义词代替也不行!

调解进行得很艰难,但一番口舌下来,虽没成功,却有收获,调解基础有了——原告认可被告受过工伤的事实,也愿意赔偿。但是既然愿意赔偿,那为什么在仲裁委调解不下呢?原告的较真又是不是事出有因呢?

我决定从调查双方的真正矛盾入手,特别是原告的真实意图。通过交流,原告代理人(该集团人事部职工)向我陈述了一些内心的真实想法:比如对仲裁程序不信任,仲裁时仲裁员是一人自审自记,怀疑被告与劳动仲裁委有关系……等等。

原来,原告这么较真,并不是因为原告本来就难缠,而是因为对本案的程序是否公正心里有着“千千结”呢!要想调解成功,就必须把这些心结一一解开!

开局:释法析理解开“公平质疑”之结

庭审时,原告对被告的劳动能力提出了鉴定申请,但这个申请此时已超过举证期限。而原告的理由是代理人正与公司老总商量时,申请期限就过了。这样的解释过于牵强,且有拖延诉讼之嫌,于是我驳回了鉴定申请,但同时又耐心地解释了驳回的理由,让原告认识到准许申请其实是对被告的程序不公正。听完解释,原告开始认同我的意见,不错的开局!

深入:程序公正解开“信任危机”之结

之后,原告又提出,对医药费发票原件、农医保理赔情况他们没有调取能力,请求法院调取。这两个证据是导致原告对仲裁过程不信任的最主要原因,我寻思着,要解决这个“信任危机”,就必须让这个证据调取的程序在原告眼前“走一遍”,不论最后调取的证据是否被采信,起码程序上能让原告打消顾虑,建起对法庭的信任。于是我特邀双方代表一起陪同调查,经过繁琐的取证,原告代理人由衷地向我表示:“你们法院确实很公开透明,其它证据不用调取了,我们相信你们!”

成功:阳光司法解开“利益纠纷”之结

面对原告表示出的信任,我适时地提议:“其实判决结果你可以预料得到,我现在就把赔偿的计算方法与具体标准全部告诉你们,你们回去后自己计算一下。”原告代理人同意了。

第二天,原告代理人不得不认可了仲裁数额。我瞅准机会,建议道:“标准这么明确,我们判决下来也很可能是这个数额。我建议你们撤诉,考虑一下吧?”原告代理人回答了:“我个人同意你的建议,但还要领导定夺,我会将我的意见汇报领导。”看来,快成了!

转天,我接到原告打来的电话,第一句话就是:“我们不同意撤诉”,还没等我沮丧,他又说了下去,“我们希望调解,撤诉的话好像是我方败诉了一样。”哦,原来原告需要一个下来的台阶!我赶忙联系被告,让他仔细计算下诉讼成本并说服同意退让一步。签字和解的那一刻,双方都豁然了许多,在欣慰之余,我深感收获良多。

我想,来打官司的当事人,心里总带着“千千结”,尤其是“对于程序是否公正”会有各种怀疑、猜测与不信任,假如忽视这些心结的存在,那么即便判决结果再公正也无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信服,法官只有花心思、用巧手,在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都让当事人切实地感受到公正透明,才能解开他们的心结。也许,伴随着一个个心结的解开,更多人心里会不再有心结呢……

 (黄岩法院 刘宇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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