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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铁窗前的较量

执行手记:铁窗前的较量

张晨田(黄岩法院)

 

几个月前,我新收了申请人严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为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赔偿执行一案,执行标的3.1万元。王某是安徽人,前些年因为盗窃已被两度判刑。拿到案件,我预感到执行将会十分困难,心里不禁嘀咕:一个在黄岩打工的外地人,年纪不大,又屡次获刑,哪有什么履行能力?但当我看到申请人严某的伤口和期许的眼神时,我忍不住回答:“请相信法院,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为你讨回公道!”

正如之前所料,查控组反馈王某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寄出的执行通知书也石沉大海。看着严某失望的神情,我寻思着力挽狂澜的招数。突然,我眼前一亮,为什么不在王某临近刑满释放之日和王某来场心理战呢?没有人会不珍惜自由的,曾经失去自由的人尤其如此。

几天后,严某急冲冲地闯进我的办公室,告诉我王某明天就要出狱了。事不宜迟,我们立马赶到看守所提审王某。

 

我和他隔着铁窗,他坐在里面,我坐在外面。他才22岁,眉目清秀,眼神中充满对自由的渴望。若不是我俩之间的铁窗和他时不时流露出的凶光,我怎么也无法将他和已经“三进宫”的罪犯联系到一起。

当我严肃地表明身份和来意时,王某有些吃惊,嘴里嘟囔着:“明天就能出狱了,法院来人干什么?”我心中暗自窃喜,王某的心理防线出现了一丝松动,这次来得正是时候。

可当我要求他履行赔偿款时,他却一直推脱自己坐了一年多的牢房,现在根本没有能力履行。我告诫他:“如果你拒不履行附带民事赔偿,法院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他却反问:“我不是坐牢了吗,为什么还要赔钱?为什么还要拘留?”看着他诧异的神态,我结合判决书,向他介绍法律规定,终于让他明白了刑罚不等于赔偿,如果拒不履行,法院仍然有权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尽管如此,他还是推脱自己没有能力赔偿。我拍案而起:“如果明天仍然拒绝赔偿,我们将依法对你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他却依旧漫不经心,转身离开询问室。我对着他背影喊:“听说明天你的女朋友会来接你,可不要让她再等十五天啊!”他猛回头,看着我,眼神里尽是慌乱。

第二天上午,赶在王某释放前,组长和我带着拘留决定书来到看守所。我们沉着脸,默默地将他从看守所带到了仅有一墙之隔的拘留所门前。几十米的距离,对他来说显得那么漫长,他不停地搓着手心。其实我心里也没有底,这铁窗前的较量难道无功而返?

来到拘留所门口,组长抽出一根烟递给他,关切地问:“小兄弟,很久没抽烟了吧?抽根吧。”王某夺过香烟塞进嘴里,闭上眼睛吐出烟圈,仿佛在回味入狱前最后一根烟的滋味。我百思不得其解,疑惑地看着组长,他却点点头,示意我稍等片刻。

果然,几分钟后,事情发生了转机。王某请求我们:“能不能让我先付一部分赔偿金,剩余的每个月付1000元?”其实那天申请人严某就说过,如果王某答应先付5000元,剩下的可以分期偿付。看来拘留的威慑起了作用,在这次心理战中我们已经牢牢地占据了上风。我把电话递给他,让他联系筹钱,并限他在一个小时内缴纳5000元。

他拨通电话哭喊:“姑父啊,快为我垫付5000元交给法院,我会好好做人的。我已经坐了一年多的牢了,实在不想再待下去了……”

 

这场铁窗前的较量,以我们的胜利而告终。但是对于被执行人王某而言,又何尝不是胜利?

当我挑灯写下这篇手记的时候,王某早已奔向自由,拥抱新的生活。衷心地希望王某能够更加珍惜自由,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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