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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执行百味

执行手记:执行百味

施林鸟(天台法院)

 

早晨,我走进办公大楼,一个戴笠帽、柱拐杖、拎着破旧行李包的熟悉身影,映入我的眼帘,又是他——95岁的申请人蒋某!

六年前的一天,我接到法庭的电话:“你承办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蒋某在我们这里,快来接走吧。”放下电话,我却一脸茫然,想不起蒋某是谁。“也许案件太多、时间太久,自己健忘了吧。”我无奈自嘲。当我打开信息管理系统,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申请执行人蒋某与被执行人蒋某某的赡养纠纷执行案件,网上刚分案,案卷还没到我手上。

考虑到是赡养案件情况紧急,我跟同事向内勤要来案卷,驱车赶往法庭。路上我翻阅了卷宗,判决要求蒋某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每月支付蒋某生活费200元,但蒋某只申请要求蒋某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那天蒋某也是今天这般装束。法庭庭长介绍说:“蒋某是上午来到法庭反映执行问题的,考虑到他年纪太大,执行案件又刚立案,我们给了他20元车费让他先回家。没承想蒋某在街上吃饱饭后又来到了法庭,没办法我们才打电话通知你们。”

我问蒋某:“按照判决内容不是要你的三个子女承担义务,你怎么只申请蒋某某一个人呀?”蒋某说:“我小儿子蒋某某没良心不养我,你们青天大老爷帮帮我。”听到这话我很愤慨,这么高龄的老人居然不赡养,真是法理不容。我们带着蒋某来到被执行人蒋某某的家,被执行人家就坐落在大路边,三间七成新的三层楼房,条件应该不错。我们进到院子,可蒋某此时却蜷缩在车上不肯下来。被执行人夫妻在家,我们跟他们讲法律讲道理,他们却压跟儿听不进去,一味地数落蒋某如何不是。第一次上门以失败告终。

没奈何我跟局长汇报后将蒋某送到平桥镇上的一家养老院,并先垫付了一个月的费用。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马不停蹄,先后向村干部、老人协会还有审判阶段的承办法官了解他们父子之间的情况,才得知这一家子情况当真复杂。蒋某早年丧妻,中年再婚,后妻带着小女儿与蒋某再婚,小女儿长大后又与蒋某某成婚。亲上加亲,蒋某开始事事听从后妻意见,家里财产都给了蒋某某夫妇。临老了要求两个儿子赡养时,大儿子拒绝赡养。蒋某一纸诉状把大儿子告上法庭,待到大儿子在他人的劝导下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后,后妻也不知什么原因离开了蒋家,小儿子蒋某某夫妻又以此为由拒绝赡养。于是蒋某又反过来状告蒋某某,法院依法追加了蒋某的女儿,判决三个子女每月支付200元。从习俗考虑女儿一般不支付生活费,只要两兄弟都按判决履行,一年就有4800元,而养老院每月生活费400元,刚好足够。

可是承办法官的如意算盘落空了,大儿子经济条件不好,每月200元的生活费支付不出,但愿意赡养老人六个月。按本地习俗嫁出去的女儿不承担赡养义务,大儿子承担一半的赡养义务也就无可厚非了。

待我们再次来到蒋某某家时,蒋某某夫妻认为:“我们又没有要求姊妹赡养,既然法院判决要求她承担,我们就只承担1/3的责任。那我们将四个月的生活费支付给养老院,我们的责任就尽到了,你们不要再来找我们了。”蒋某某夫妻果然将四个月的生活费交到了养老院。

从案件执行的角度来看,蒋某某没有按判决完全履行,但由于大儿子也未按判决履行,他按判决要求提出承担1/3的义务也不无道理。这样一来,蒋某每年就有两个月的生活费没有着落。我琢磨着判决书判令三个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责任,尽管蒋某没有申请向女儿执行,为了案结事了,为了让蒋某老有所养、老有所居,我还是试着去查找蒋某女儿的财产及人身下落。结果却一无所获。据说蒋某的女儿当初是被蒋某和继母经常打骂逃离家庭的,现在是长年在外、杳无影踪。

蒋某每年两个月的生活费仍然没有着落,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又于心不忍,于是大伙一商量,索性凑一凑,把那两个月的赡养费给付了。

本想用我们的善举感化蒋某的儿女,更能感化蒋某自己,但是非但他们父子的恩怨情未了,我们付出的努力似乎也付诸东流,听说蒋某背后总在说我们执行干警的诸多不是……

迄今已是第七个年头,蒋某的大儿子承担半年的赡养义务,蒋某某还是承担四个月的生活费,每年的这个时候蒋某都会来“索要”两个月的生活费。每次当我们将大伙凑出来的800元钱交给他的时候,他的脸就会由阴转晴,然后就乐呵呵地走。

看到他离去的身影,我的心底就象打翻了五味瓶,百味杂陈,有同情、有愤慨、有感叹、有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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