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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一波三折

执行手记:一波三折

张佳莹 林戈(椒江法院)

 

申请人黄某到法院领取执行款的时候,这位曾经的信访人最终对自己的不理智行为表示了歉意,并再三感谢法院为其债权实现所做的努力。

案件还得从四年前我初进执行局时开始。那一年我接手了三件同一被执行人的案件。被执行人每月主动向法院缴纳900元执行款,我呢按部就班隔一段时间分配一次。案件平淡无奇。

虚假诉讼

渐渐地,申请人黄某认为另两名申请人的案件是虚假诉讼,要求我们不要将执行款分配给那两名申请人。我告知黄某如果认为那两份执行依据错误,可以走审判监督的程序,执行依据未经撤销,我们就要依法执行。

此后,由于手头其他案件很多,我一直没顾上向黄某了解后续情况。直到有一天,黄某带来了两份再审民事判决书,另两件案件已被查实是虚假诉讼,原生效判决已被撤销。这样一来,另两名申请人之前分配所得就构成了不当得利,黄某要求依法执行回转。我按照执行回转程序,几经执行,从另两申请人手中追回已分配的执行款,悉数发放给黄某。

被撤销的房屋买卖

本以为债权人只有黄某一个,黄某应该没什么意见了。没想到黄某此时不停地催促我们尽快执行。可是执行措施已经穷尽了,被执行人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无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经济上,被执行人除了退休工资,没有其他收入,他每月又已拿出900元主动交到法院来。针对黄某的要求,我们又多次查询金融机构和房产管理部门,结果依旧是被执行人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我把这些情况向黄某作了反馈,但黄某依旧不理解,抱怨法院工作没做到位、偏袒对方,并到处上访。

黄某的债权本金只有3.5万元,但利息算起来超过8万。虽然通过执行回转,一共执行到位6万左右,但要把利息全算上,差不多还有一半。针对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我们也做黄某的思想工作,希望黄某能放弃部分利息请求。但黄某坚决不同意,并坚称对方此前曾经卖给他人房子是为了规避执行。由于涉及到案外人的实体权益,我们表示爱莫能助,建议黄某通过行使撤销权解决。黄某不情愿地走了。

又过了半年多,黄某拿着一份撤销房屋买卖行为的判决书找到我,被执行人夫妻俩的房屋买卖行为被依法撤销了,黄某要求法院执行房子。

析产纠纷

这是一个好消息,我着手执行房屋,但马上又碰到了难题。房屋虽然确认是被执行人共有的,但他的妻子已过世。他妻子的份额应由他与子女共同继承。如果要处理,势必要涉及到析产。我通过多方努力,联系上了被执行人的子女,但他们明确表示不愿意掺和到这事中。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权人不表态,我们一时难以处理。

我再次建议黄某,希望他能提起代位析产诉讼,黄某却听不过去,依旧上访不止。

代位析产诉讼的路是走不通了,我又转过来想方设法做被执行人子女的工作。在我们锲而不舍的思想攻势下,被执行人的子女从冷漠到感动,从不理解到理解,最终同意放弃对母亲遗产的继承,这也就意味着房屋成为被执行人个人财产。随后我们又通过做工作,促使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寻找买主,将该房屋出售,使得黄某的债权得以全额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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