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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执行快车

执行手记:执行快车

潘佩华(天台法院)

 

下午1时,法院边的路口。

地上满是鲜血,一名受伤者躺在血泊中,另一名受伤者坐在地上,双手紧紧地按住受伤的额头,停靠在边上的货车破碎的碎片撒了满满一地。刚从宁波执行回来的我们在临近法院的路口发现一起交通事故。考虑到被执行人还在警车上,而且事故现场距离法院不到40秒的车程,我们决定先将被执行人送到法院,然后赶回现场救助。

赶到现场后,我们了解到肇事者已经逃逸,伤者已经报警并拨打120。时间就是生命,我们马上将受伤者抬进警车并送往县医院。

 

下午2时,法院。

刚从医院返回的我们,立即与暂时羁押的被执行人谈话,告知其还款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苦口婆心,无奈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没有丝毫还款态度。于是报经领导批准,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将其送往拘留所关押,刹一刹他的“嚣张气焰”。

 

下午3时,三合镇。

马不停蹄,我又陪同同事小徐来到三合镇信用社冻结一名被执行人的工资账户。顺利冻结后,想着既来之,“则查之”,广撒网未必会多捕鱼,但终归是不会错的。于是又请信用社协助查询一遍我手头另几名该辖区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意外发现“有鱼落网”,一名被执行人在这家信用社竟然存有存款8万元,正好够执毕案件。于是即时“收网”,办理划拨手续。

返回路上,欣赏着车载CD里的音乐,想起“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意外收获,心里惬意无比。

 

下午415分,法院。

刚回到办公室,终于可以喘口长气。奔波了一天,还真有些累了。“小资”的我,泡杯咖啡,洗个水果,浏览一下内网上的信息,难得放松一下心情。

电话铃声骤响,打破平静和悠闲。我拎起电话,电话那头传来急切的声音:“喂,是潘法官吗?我是刘某,我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某欠我30万元的案件是你经办的。”

我脑子里快速“扫描”着,手头近四、五十件的案件,有时候不用心想,还真的要想不起来。申请人刘某、被执行人张某、标的30万元……对,这起案件应该是周二刚收到,昨天刚送达执行通知书的。

我耐心解释道:“是的,你这起案件我们昨天已经发出执行通知书,督促对方三天内自动履行。”

没想到电话那头紧张地问道:“那怎么办?张某是做生意的,这几天他在白鹤信用社可能会有一笔贷款到期的。”

“白鹤”两个字象针般扎了我的心口一下,我抖然想起一句唐诗——“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情况紧急,法律上也有立即执行制度的规定,我告知刘某我们会立即采取行动。

放下电话,我向领导作了汇报,决定马上赶往白鹤镇,先将被执行人的贷款账号冻住。心里面嘀咕着:管他白鹤、黄鹤,可不能让它“一去不复返”。

 

下午5时,白鹤镇。

我们赶到镇信用社,在办理冻结手续前,我顺便让银行查下账户余额,查询的结果令我喜出望外:帐户余额远远超过执行标的额。原只想冻结帐户,来个“守株待兔”,不料却“一击中的”。欣喜之余,立即划拨执行款,凯旋而归。

 

下午546分,医院。

返回单位的路上,心里惦记着中午遇到的那两名受伤者,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于是经过县医院,得知两名受伤者一位已脱离危险,另一位已无大碍。这才放下心来。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法院的普通执行干警,每年我们都要面对着数以百计的案件(透露一下,截止7月我们局里的“办案冠军”执结案件数已达到163件),我们的每一天都是这样的忙忙碌碌。当然,每一天并不都会有如同今天般的收获。但是我们坚信:有耕耘,就必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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