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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金蝉脱壳”

执行手记:“金蝉脱壳”

王胜权(玉环法院)

 

申请人苏某、颜某与被执行人郭某曾是合作伙伴,申请人在本地购买汽车配件卖给被执行人,再由被执行人在广州销售。后来因郭某拖欠货款74万余元,苏某、颜某多次催讨无果而诉至我院。案件经我院生效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

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先后查封、拍卖了郭某的一间商铺和一辆别克牌轿车,但对已被查封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的房产,因该房产系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一时难以拍卖变现。

平时躲避在外的被执行人郭某,此时意外现身,主动来到法院找我们商谈如何清偿债务,同时又积极地同申请人沟通协商,要求由其自行出售广州的房产,再以所得款项清偿剩余债务。由于郭某此前不守信用的表现,申请人一开始犹豫着没有答应。没想到郭某颇有诚意,又搬出了自己的兄长郭某某向申请人提供担保,并信誓旦旦地表示“不会拿自己兄弟的幸福开玩笑”。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执行人自行出售广州房屋后再偿付两申请人41万元,郭某某提供担保。此后,申请人向我院书面申请解除对房产的查封。

鉴于申请人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又有担保人提供保证,我们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人房产的查封,并告诫被执行人将房产自行变卖后,要及时用所得款项偿还债务。被执行人一再表示将会依约履行。

此后我们一直关注着案件进展情况。一开始,被执行人表示已做好房产共有人的工作,正在联系买房人。后来又表示 “手续还在办理中”,再往后就没了消息,连手机也拨不通了。

情况有变!被执行人“金蝉脱壳”了!我们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在法院解除查封后没几天,就已经转让了房产并携款逃逸。在掌握了初步证据后,我们即时提请县公安局对郭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进行立案侦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随即在网上发出了通缉令……

当我们找到被执行人的兄长郭某某,要求其履行保证责任时,郭某某还天真地以为:“我兄弟房子卖好了会还钱的”。当他多次联系郭某不上时,他神情茫然地自言自语:“怎么会这样,他说会还钱的……”。由于郭某某未履行保证责任,我们依法对郭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当郭某某拘留期满获释后,他第一站就是跑到我们办公室确认其兄弟郭某有无还钱,眼神里满是焦虑与惶恐。

一年后,被执行人郭某终于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在其亲友的帮助下缴纳了48万元执行款(比41万元多出来的是迟延履行金),终于了结了这起执行案件。而他的另一场官司才刚刚开始,被执行人郭某机关算尽,反倒害苦了兄弟也误了自身,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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