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手记:分配风波
庞卫军(天台法院)
今年5月初,37名申请执行人陆续到我院领取了执行款,至此,这起因企业倒闭、老板外逃和债权人内部纷争而引起群体性上访的系列执行案件,终于圆满得到解决。
2010年底,浙江国腾进出口有限公司因第三方违约而陷于资金链断裂、重债缠身的境地,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与其丈夫周某某眼看生意无望选择了跑路,黄鹤一去无踪影。这在小小的三合镇引起了一场“大地震”,近百名债权人人及数十名公司职工多次到镇政府、法院聚集,要求解决债务、劳动报酬问题。
据统计,涉及国腾公司为被执行人案件计有55件(含职工劳动报酬案件38件),执行标的2500余万元;涉及王、周个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20件,执行标的280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依法、迅速对国腾公司财产进行查控、评估、拍卖,截止去年10月底1600万元拍卖款到位。我们在优先发放38名公司职工劳动报酬款后,制定了余款分配方案,不料却掀起一场轩然大波。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财产只能偿还公司债务,个人债务与公司财产无关。对此“个人派”情绪激动,他们联名申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理由有三:一是王、周虽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均投入公司工程建设及经营;二是公司账目不清,无法反映出公司债务已入账,因此公司债务与个人债务应同等对待;三是公司公章早已失管,不排除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性。此时,又有16名债权人起诉“个人派”中的三人,形成连环诉讼、利益共享的关系,他们也纷纷在“个人派”身后摇旗呐喊。而“公司派”则针锋相对,联名要求法院严格依法办案。两边意见分歧、对立,纷纷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面对困境,我们在院、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认真分析研究,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分头找当事人个别谈话摸底、做思想工作,掌握真实的诉求底线;二是向县委政法委专题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建立由政法委牵头、法院与镇政府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维稳工作;三是对涉及法律业务问题,向上级法院积极请示汇报,学习此类案件的处理经验……
在大量基础性工作的铺垫下,召开全体债权人会议的时机终于成熟。今年4月,由政法委、法院、镇政府联合召集的全体债权人会议召开。会议伊始,“个人派”与“公司派”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在让两派充分阐述各自的观点后,政法委和镇政府从稳定与发展的高度,说明了两派共同参与分配的必要性。我们则从公司账目不清、存在债务混同情况的大前提,阐述了两派共同参与分配的法律基础,同时从公司债务有限责任与个人债务无限责任的区别,指出了适当拉开两种债权分配比例的科学性。
经过一番劝导与说明,现场气氛大大缓和。此时,我们和政法委、镇政府适时地抛出了我们的方案,即可分配款项(拍卖款—优先受偿款—必要的费用)的一半由公司债权人分配;今后如王、周个人财产执行到位,则公司债权人也有权参与分配。方案既考虑到“公司派”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个人派”的利益保护;既体现了执行的法律效果,又兼顾了执行的社会效果。
方案公布后,各方心服口服,纷纷在分配方案上签字盖章。一起分配风波就此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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