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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流动曝光车开到田间地头
 

流动曝光车开到田间地头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要判刑!”、“抗拒、妨碍法院执行的,要判刑!”,这是笔者在浙江省临海法院一辆警车上看到的宣传标语。

    5月13日,笔者跟随这辆被当地媒体称为全国“流动曝光第一车”的车辆,分别来到了位于临海市郊区的大田街道和邵家渡街道等几个主要行政村。

    一路上,警车上安装的两个高音喇叭针对所处的村落位置,循环播放着附近村落被执行人的姓名、住址和欠债未履行金额等信息。流动曝光车的出现引起了众多村民的围观。一位老汉告诉笔者,自己多年前借给邻村人5000元钱,一直要不回来。如果法院可以将欠债人这么曝光,那自己马上就让孙子写状纸把借钱不还的人告到法院。

    据了解,临海法院构建曝光威慑机制始于2006年底。当时的做法是在法院门口设立大屏幕,用文字的方式公布“老赖”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大曝光威慑力度,2008年初,该院又在闹市区崇和门广场一面积达85平方米的电子显示屏上对“老赖”的彩色照片和未履行债务情况进行循环播放(法周刊2008年5月25日曾做报道)。此后,又先后通过在互联网、电视台图文频道和在农村张贴公告等方式将“老赖”信息曝光。

    这些举措的推行,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截至目前,该院已累计曝光案件1587件,被执行人1841人次,自动履行的111件,涉及金额367万余元。

    在不断的摸索中,该院也认识到大量的被执行人在农村,闹市区广场的大屏幕曝光不足以威慑农村“老赖”。在一次下乡调研过程中,临海法院院长李本浪征求执行曝光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受到启发。经过进一步研讨,设置流动曝光台的思路很快成熟并被付诸实施。

    4月28日,临海法院正式启动流动曝光台,到5月4日,也就是流动曝光推出后的第3个工作日,已经有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债务。

    面对流动曝光引发的轰动效应,李本浪满怀信心地说:将曝光台流动起来,结合布告张贴和有线广播曝光,形成覆盖更加全面、影响更加纵深的曝光网络,从而在根本上改善执行环境。当然,强制手段,特别是刑事打击手段也要跟上去,并在联动机制等方面做足、做细功夫,真正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权威。

来源  2009-05-31  人民法院报   作者 王先富 张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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