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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科技精英受贿的蚂蚁功夫
 

科技精英受贿的蚂蚁功夫

     时间:2009年4月1日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

    案由:受贿

    案情:检察机关指控,拥有美国医学博士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发现了“非典”病毒的原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林峰涉嫌受贿49.48万元

案情回顾:

科技精英的“两面”人生

    现年58岁的林峰原是浙江省医学界的一颗耀眼的“明星”。他当选过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台州市第三届人大代表、温岭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及常委会委员,还身兼温州医学院儿科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台州市儿科重点学科带头人、台州市曙光儿科医学研究所所长等,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其多项医学研究课题被列入国家“863”计划,在一些权威医学刊物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

    但是,就是这样一颗“明星”,却经不起诱惑,利用手中的职权进行权钱交易,最终被贪欲枉送了前程。

    陈某是温岭市医药公司的总经理,由于工作关系,陈某与林峰很快结成了好兄弟。为了感谢林峰在药品购销业务上的支持和关照,1996年开始至2002年,每年春节前,陈某与太平分公司经理洪某都敬奉上5000元或1万元。而林峰在“笑纳”后,都心神领会地提供相应金额的私人餐费等发票交与他俩。

当然,这些发票均不是为医药公司办事所用的发票。送的钱由洪某从财务处领出,最后以林峰提供的发票冲抵。

    李某也是一位药品代理商,一直将林峰如“财神爷”似地供奉着。林峰一来杭州办事,李某又是买玉佩,又是送高档衣服,鞍前马后地不敢怠慢,还先后四次奉上5.6万元。

    2003年下半年,闻讯医院个别医生因收受回扣而被侦查,林峰如惊弓之鸟,立即将收受李某的贿赂及玉佩退还,并跟李某通气近阶段相互不要联系。

    回扣案风声已过,面对花花绿绿的钞票,林峰又蠢蠢欲动。2004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林峰又收受李某贿赂5.72万元,还向李某要回了那两块玉佩。

    林峰的贪欲一发不可收:从人事安排到工作分配,从土建工程到家具采购、音响设备安装等工程,林峰都要如雁过拔毛似的从中捞到好处,并养成了心不跳、眼不眨的本领。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1995年9月担任院长以来,林峰利用职务之便,64次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49.48万元。

    2008年3月20日,纪委对林峰采取“双规”,在“双规”期间,林峰如实交代了收受他人贿赂的事实。8月13日,林峰被温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08年11月28日,温岭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控辩交锋:

      发现“非典”病毒算不算立功?

    2009年2月17日,林峰提起了上诉。

    台州中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时,头发有点花白的林峰十分能辩,不时拿出自己在看守所中早已准备的长达20多页的“手写纸”辩解,长篇大论自己过去辉煌的科研成果。

    林峰和其辩护人辩称,“非典”后科学家发现7种病毒,其中林峰就发现了3种,并在世界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了3篇重大学术论文,在国际病毒学研究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科技部批准林峰参与“863”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由林峰任副组长,应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年近六旬的林峰在庭上为自己辩解的思路十分清晰。“这几年来,以我为主承担了两个国家级课题,就在羁押期间,还有论文发表在专业权威学术刊物上,其中还有一篇论文世界著名的《科学》杂志准备刊用,但因我失去自由,无法交美金审稿而放弃。”林峰说为此感到非常可惜。

    公诉人认为,发表论文不必然等于有贡献,有贡献不等于有突出贡献,有突出贡献不等于法律上构成立功。同时,林峰发表的论文均是羁押前的正常职务行为。

    4月1日,法院第二次庭审并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法院认为,发现病毒是被告人林峰在羁押前的正常职务行为;林峰及其辩护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发表的3篇论文行为属“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表现”,不宜认定其有立功表现。

一笔账两算法

在庭审最后陈述时,林峰希望法庭考虑他是有专长的“特殊”人才,考虑其承担的两个国家级重点课题还没有结题,以及他对温岭医疗事业作出的“贡献”和主动退赃等有关情况,判处其缓刑甚或免去其刑事责任。

在林峰罗列其取得的种种“学术成果”时,审判长要求其不要重复已说过的内容,但是林峰还是坚持将在第一次开庭时强调的“学术成绩”不厌其烦地说了一次。参加旁听的个别人大代表也向法庭建议“减轻处罚”。

林峰是难得的优秀人才,而且是一个可以解除许多病人痛苦、挽回许多病人生命的顶尖医生。他的毁灭,实在让许多需要他的病人遗憾、惋惜。这个触动了腐败“高压线”的人,因犯受贿罪被判刑,这就意味着,从此林峰再不能在医学界大展手脚;从此,病人少了一个能为自己解除病苦的优秀医生。然而,这些都不能成为林峰能够逃避国家法律的理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个人在事业上打拼出一定成绩当是不易,先不说国家的培养,自身的付出也是相当的大,理应珍惜。而林峰,居然为了44.28万元,就倒下了。44.28万元,说少不算少,但与自己的前程,甚至与自己将来的正当收入相比,都实在太少了。这是一笔显而易见的明白账,林峰怎么就算不清楚呢?

来源 2009-04-12 〈人民法院报〉  作者 哲 夫 林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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