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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从冷面怒视到微笑牵手

执行手记:从冷面怒视到微笑牵手

-----侧记一抚养费、探视权系列案件的执行

   蒋来(路桥法院)

依旧是周日,清晨,和煦的阳光照耀在小杰稚嫩的脸上。他拉着妈妈像往常一样来到路桥法院的东门口,看到早已在等候的爸爸,小杰拉着妈妈飞奔了过去。他们相视而笑……

“你……你来了!”爸爸蔡某激动地说道。

“嗯,刚才出门接了个电话,所以来迟了。”妈妈张某显得有些抱歉。

“没事,没关系,要不今天你也一起陪小杰吧,反正周末也不上班。”

“这个……”,张某有些犹豫,但看到小杰期盼的眼神和蔡某诚挚的邀请,还是点头答应了。

就这样,小杰左手牵着爸爸右手拉着妈妈,一蹦一跳地离开了法院……去享受属于他的难得的周末亲情。

此时,作为该案执行法官的我,还在家中享受清晨半睡半醒的美梦,随着手机的突然响起,猛然惊醒,是单位门卫老杨打来的,“小蒋,你让我帮忙看着点的那个探视的案件,他们一起牵着小孩走了,没什么问题,似乎关系好转了,还有说有笑的嘞。”“啊!这样啊!不太可能吧?”我自言自语道。事情的进展有点让人难以置信,我不由自主地笑了:和谐,真好!

三年前,结婚多年的蔡某和张某因为互不信任,从冷战到谩骂再到大打出手,双方矛盾持续激化,最后张某一纸诉状,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经多方调解无效,法院最终判决:原被告离婚;原告张某抚养婚生子小杰至独立生活止;被告蔡某每年承担抚养费3600元,款分两次于每年31日和91日前各支付1800元;被告蔡某每月享有一次对儿子的探视权,探视时间为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逢寒暑假可带养两天。判决生效后,双方互相较劲,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不让探视婚生子,一副剑拔弩张之势。之后,张某申请法院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蔡某支付上半年抚养费1800元。

接手案件伊始,我乐观地认为该案标的额小,法律关系清晰,不难执行。随即电话传唤被执行人蔡某即日下午到庭,可电话中已然听出了对方的牢骚:“法官你把孩子重新判给我,我就付钱,孩子我要自己带……不然别想我一分钱!”我心想,自己孩子的抚养费都不付居然还这么横,先将你传到法庭再说。于是我严正告诉他:“孩子的监护权归属是依法裁判的,你行使探视权遇阻可以向法院申请,具体情况你到法院后我会详细向你阐明”。果然,蔡某按时到庭,瘦瘦的身材,看上去也还结实干练,说话略有结巴,站在我办公桌前面理直气壮,一来就高嗓门:“对方孩子都不让我看,我为什么要付钱,有钱我也不付。你们法院明明判我可以每月看一次孩子。”乍一听还挺有道理的……我心想:幸亏我有准备,不然还真被你震住了。经过这几年执行一线案件的实践,我已经养成了面对蛮不讲理、讲歪理的被执行人时的平和心态和临场反应。我立马义正辞严:“探视的确是你的权利,你可以依法申请,我们同样按照判决给予执行。但这并非是你支付抚养费的先决条件,你必须立即支付抚养费1800元,否则将对你进行强制执行!”蔡某被我的态度震住了,他没有了刚才的气势凌人,顿了顿却又突然冒出一句:“那……那如果我付了这1800元,万一她拿去给自己买衣服,不给儿子花怎么办?我还是不付。”我当时脑袋就蒙了,这是什么情况?难道高度流通的人民币还得按照编号专款专用?内心窃以为这位被执行人还是相当可爱的,连这样奇特的想法都能冒出来。在僵持了一段时间后,蔡某仍然不愿支付,我于是佯装对其做司法拘留处置的谈话笔录,按照程序告知其有关权利。被执行人对拘留还心存畏惧,便慢慢地从口袋拿出1800元来,又心有不甘地说道:“我现在马上去楼下立案申请探视,下个月我就要看到我儿子,你们法院看着办。”说完就走了,俨然一副我欠他的模样。看来这个案件虽是执行完毕了,可事情远未就此了结。

没过几天,蔡某申请的探视权纠纷的执行案件送上来了,考虑到前后案件的关联性,仍由我承办。通过一番联系,按照判决主文将探视时间定在月初的周日早上九点,地点双方定在了中盛百货门口。本以为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到了周一蔡某急切又愤怒地跑进我办公室,说根本没见到孩子。我于是传唤张某带上小杰到庭询问。张某声称将孩子带到约定地点是正9点,等了十来分钟,蔡某还没到,便带小杰离开了。她认为,判决约定9点便是9点,是对方不守时间。而蔡某则指责对方完全是故意不予探视。双方激烈争辩,针尖对麦芒,寸步不让。但本次探视也算是在法院执行完毕了。

此后,双方各自不断申请,陆续有案件呈上,一方要求每半年支付抚养费,一方要求每月探视。而在其后的几次探视中均有各式各样的问题出现,比如:对方不按时送回孩子、周日遇有问题无法及时申请法院解决、探视时间改成其他又影响双方正常工作、强制执行影响孩子身心等等。到后来蔡某干脆拒绝支付抚养费,每次去其工作场所或者是家中执行时,一看到法院警车,就拔腿逃跑。我想,蔡某可能是对强制执行心生畏惧,防备之心堪比惊弓之鸟。后来,虽然通过其老板协助扣其未领工资等方式执行完毕一两期抚养费,但却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后来,蔡某干脆辞去本地工作,到上海另谋他职。关于此案,一方面由于标的额较小,另一方面也不知当事人其具体下落,无法赴外地执行或委托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过了段时间,我重新翻阅卷宗,静心思考,回忆曾经的办理过程,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不是当初太急于解决某一个案件的某一个层面?是不是根本就没有化解双方的真实矛盾以至于当事人抵制执行?亦或许是执行的方法简单了?我想任何矛盾的化解之根本应该都在其内部,或许采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被执行人就不会避而不见、逃之夭夭了呢?带着这些疑惑,我告诉自己:要静下来,要有耐心,要处理好。

于是,尝试着重新拨打蔡某的手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难道去上海了,换号码了?经过多次拨打还是关机。我还是不甘心,发了条短信:“蔡某:你好!我是路桥法院执行局的蒋来,又到探视你儿子的时间了,想和你谈谈案件的执行情况,收到请回电。”过了两天,没有任何反应。一块石头投入水中却无涟漪……怎么办?现在连人都联系不上了。而申请人张某又来催执行抚养费了,说自己没工作,孩子需要交学费。我想,蔡某对法院肯定是有了防备也不想谈,对申请人张某估计也是如此。是不是应该从其亲戚家人方面做工作呢?我询问张某,得知:蔡某从小无父无母,一直和其姐蔡英生活,蔡某平日里最听他姐的话,其姐姐较明事理,目前在经营一家企业,状况还挺良好。得知这一消息,我觉得思想工作应该从蔡某姐姐做起,便让申请人张某陪同前往其姐处。

刚一进门,便撞见了蔡英和其丈夫,说明来意后,他们较为客气的让我们坐下来谈。我心平气和地讲述了案件的基本经过。蔡英感叹道:“一个本来挺美满的家庭就这样破碎了,其实离婚对孩子对双方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蔡某现在为了躲避法院执行去上海帮老板开车,但在外面很不顺意,也没什么收入,挺想回家,也挺想孩子。我就这么一个弟,我很想帮他,但是现在却是这种境况。”张某在旁边听着也挺伤感:“其实我也不想离婚,但是矛盾多了真的过不下去了,爸爸想看儿子我能理解,但是抚养费不付,这却很没道理。”此时蔡英已经通过手机与蔡某联系上了。通过多方协调和我耐心地说明解释,综合各方面考虑,最后我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前几期抚养费先由蔡英垫付,法院不作强制执行,蔡某从上海回来后在蔡英企业工作,按月发放工资,以后准时将抚养费直接交予张某。对于探视权问题,张某须全力协助,探视交接地点定在装有监控的法院东门口,探视时间不变,但遇有急事稍有早晚双方需谦让互谅,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

此后,双方按照协议履行,也不再申请新的执行案件,起初探视完毕或者交付了抚养费都是发短信告知我,到后来慢慢的就没有了消息。我想没有消息抑或就是好消息吧。直到后来有一天,门卫老杨打我电话告知上文中的那一温情画面,我才突然反映过来有这么一个案件。

结语

这一案件从强制执行到和解执行,从冷面怒视到微笑牵手,让我意识到,有时候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强硬的执行态度并不能有效的缓解矛盾,这种方式或许能解决一时的矛盾,却未必能化解核心矛盾,有时甚至会进一步激化矛盾。我想,作为执行法官,我们应当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作为执行的出发点,而不是单一的去完成对案件表象的执行。这就是我从该抚养费探视权纠纷案件执行中得到的一些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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