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手记
执行手记:首战

执行手记:首战

王华鑫(玉环法院)

“王法官,我同意了。”随着双方在和解协议上落笔,我经办的第一个执行案件终于成功告结。

    案件源于一起交通事故。未满18周岁的陈某驾驶摩托车撞伤湖北籍的张某,经法院审判,陈某需赔偿张某19598元。陈某分文未付,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原承办人经调查未发现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对陈某处以司法拘留后陈某亦未履行,案件遂以程序终结报结。此后,原承办人调离了执行局,案件移交综合科跟踪办理。申请人张某过来的时候,科长刚好有事,让我负责接待,并告诫我:“要想搞好执行,只能在实践中慢慢摸索技巧。”怀着忐忑的心情,我这个刚分配到综合科的“嫩头”接待了张某。张某向我诉苦:“法官,我是真的没办法,陈某把我撞了以后我根本没办法做重活,只能打短工维持生活,现在我妈病了,我需要钱……”通过翻阅案卷,我了解了基本案情。看看两万不到的标的,我跃跃欲试,决定立即去被执行人陈某家走一趟,争取能把事情解决掉。

我和同事找到了陈某家。这是一间土砖砌成的毛坯房,只有陈某的父亲在家。我向他道明来意。他却告诉我陈某去当兵了,自己被烧伤丧失劳动能力,靠老婆打工维持家庭,家里经济困难,连这房子都是亲戚帮着盖的。我告诉他申请人张某的实际情况,劝说他能履行一部分。他却坚持自己没钱,等他儿子回来肯定转告他,争取年底付一些。由于陈某父亲不是被执行人,我们只能打道回府。郁闷,真是典型的出师不利!

回来后我联系了申请人张某,向他通报执行情况。张某信誓旦旦地说:“陈某的父亲肯定是骗你的,陈某没去当兵。”当我向科长汇报的时候,科长也认为陈某父亲的说法多半是在推脱,必须再下些功夫触动他们。

几天后,科长带队再赴被执行人家。依旧只有他父亲在家。表明来意后,陈某父亲又搬出了我上次过来时的那套说辞。案件又一次陷入了死胡同。陈某父亲不是本案被执行人,没办法采取措施啊!我心里一阵郁闷,因为这毕竟是我经手的第一个案件!

科长却不慌不忙,拉着陈某的父亲,一屁股坐在门槛上,亲手为他点起一支烟,开始发起了“思想攻势”:“老陈,你不能单纯的把责任推到你儿子身上。你想想看这事情发生时你儿子才几岁?他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做错事,你这个做父亲的难道没有一点责任?”老陈第一次没吭声,只是埋头抽烟。

科长继续说道:“再说事情过去四年了,你儿子现在都成年了,做了错事现在他也有能力、有机会弥补这个过错,这也是你这个父亲弥补自己小孩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机会。你不把握住,反而一味把责任往你儿子身上推,这是一个父亲该有的行为吗?”老陈仍然没有吭声,只是狠吸了几口烟。

科长步步紧逼,问道:“当时考虑到你儿子未成年,没有把他曝光,你知道后果吗?”老陈抬起头,眼神里有些迷惘。

科长对我使了个眼色,我心领神会,接着话匣说道:“如果曝光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最起码你儿子以后想按揭买房或者贷款做生意,银行不可能同意。”科长向我投来赞许的眼神。

老陈有些坐不住了,他长叹了一口气道:“可我家真的是经济困难,你们也看到了。要不然我儿子也犯不着为了这两万元钱被你们拘留。现在我们就是想还,一下子也还不了呀!”

科长拍了拍老陈的肩膀,赞许地说道:“只要你有态度,这事就好办。考虑到你家确实困难,你们先想办法付一部分,我们帮你再做做申请人工作。”老陈忙不迭点头,并允诺这两天就过来先交部分款项。

从被执行人家里出来,我的心情颇为不错——在科长的帮助下,“首战”已经扭转“出师不利”局面,有“告捷”的迹象。科长嘱咐我到时还得再做做双方的工作,最好能协商把事情圆满的解决掉。

两天后,老陈主动来到法院交纳了3000元,并转达了陈某想与对方协商以10000元了结的愿望。我把被执行人的意思告诉了申请人张某,并做通了他的工作。

和解当天,我终于看到了本案的被执行人陈某。在只有他们一方在场时,我提醒他见到申请人一定要态度端正,毕竟做了错事,现在难得双方再坐下来谈,最关键是把问题解决好。陈某连连点头。本以为有了此前的准备工作和解肯定会很顺利,可没想到和解正式开始时,张某竟然反悔了,要求钱一分都不能少。那边陈某一听也不肯了。我看苗头不对,赶忙把申请人张某拉出来,待他情绪缓和后跟他陈明利害关系:“现在陈某有诚意解决问题,家里愿意配合,如果达成和解,再加上原来县政法委的司法救助,你至少还能拿到80%。如果你非要全部拿回,到时候谈不下来,你怎么办?你妈的病谁出钱给她医治?所以希望你能慎重考虑。”张某答应后,我又进去跟陈某做思想工作,让他在原先的基础上再加1000元,通过陈某父亲担保,双方签下了和解协议。

合上案卷,我感慨万千:执行工作不光需要热情,更需要我们每一位执行干警拥有丰富的执行经验和工作能力。科长给我上了很生动的一课!于我而言,今天不只是意味着第一个案件的结束,更意味着我真正开展执行工作的开始!

 

版权所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ICP备06050081号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99号 邮编:318000  访问量:50554149

浙公网安备 33100202000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