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手记:吃“大户”
何才刚(三门法院)
8月19日上午11时,法院执行局。举报电话声响的时候,我们刚刚协调完一件相邻纠纷执行案件,肚子唱起了“空城计”,再过半个小时就该下班吃中饭了。
来电的是一位农民工,他举报多年逃避在外的被执行人包某某回家了。包某某在法院共有十五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未履行,名副其实的“大户”。
“中饭赶不上了,”王队放下电话,两手一摊,一副极其无奈的样子,脸上却绽放着喜悦:“安排车辆,吃‘大户’去。”
虽然已近处暑,天气却依旧炎热,车子在路上跑了将近一个小时,我们终于到达目的地——花桥镇一个不起眼的小山村。我们兵分二路包抄,顺利地控制了包某某家的前后门。
屋内,一个中年男子正悠闲地躺在躺椅上看电视,一侧的妇女正在逗小孩。餐桌上,碗碟还未收拾,显然是一家人刚吃好不久。
“包某某在家吗?”王队径直上前,盯着那男的问道。虽然没有和包某某打过照面,但直觉告诉我们,他肯定就是包某某。
那男的起身正要往后门走,旋即看到从后门走进来的我,又重新坐下,只顾着看自己的电视。那女的也不回答,疾步走到王队面前,一连串地质问:“你们谁啊?来这里做什么?”
在王队介绍身份、出示证件后,那女的略显犹豫地说:“包某某十几分钟前刚好有事开车出去了。”
“那你又是谁,和包某某什么关系?”我反过来质问她。
“我是他家邻居,我在他家玩的。”
“你就是包某某吧?不要告诉我你也是在这里玩?”王队的眼神转过去,紧紧地盯着那男的。
那男的似乎不愿正视王队,仍然装作在看电视,一声不吭。
“包某某,你欠农民工的工资,打算几时付?你再装,我叫村口的十五个农民工进来对面识辩。”王队拿出手机,装作要拨电话。
“别别别,”那男的站起身来,脸上刹时堆满了笑纹,谄媚地说道,“原来是法院的同志啊,人就不用叫过来辩认了,我是包某某,但是我现在没钱,你找到我也没用。”
“有没有钱没关系,先跟我们去法院走一趟,把情况说清楚。”王队放下手机,淡淡地说道。
包某某是抱着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理随我们去附近的小雄法庭的,在他看来,只要咬定自己没钱,“共产党不怕英雄,只怕真穷”,法院最多也就是给他拘留个十五天,能奈他何?所以无论我们怎么费尽口舌跟他说理,他就是一句话“我现在没钱”。
直到王队把刑法修正案(八)扔到他的面前,直到他看到恶意欠薪罪的法条,他的手才逐渐哆嗦起来。“包某某,如果你一定要赖帐到底,跟法律对着干,我们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你恶意欠薪的刑事责任。你自己掂量清楚。”王队摞下这句掷地有声的话,和我到法庭食堂解决“温饱问题”去了。
……
包某某是主动要求打电话给家人的。半个小时后,他的妻子,也就是手记开头出现的那位妇女,匆匆赶到法庭,从包里取出了一叠厚厚的钱……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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