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市中院民三庭召开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市中院自2011年11月经浙江高院指定,作为全省首家中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经过六年多的探索,市中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工作在机制建设、案例指引等方面积累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所办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次入选浙江省知识产权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对全省的知识产权刑事审判起到了案例示范作用。根据浙江高院的文件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台州地区人民法院将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
浙江日报、台州日报、台州晚报、台州电视台、台州交通广播等记者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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