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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法院刑事审判庭记集体二等功先进事迹

黄岩法院刑事审判庭记集体二等功先进事迹

基本情况:

黄岩法院刑事审判庭现有审判人员5名,庭长周红希。

已获荣誉:

截至2010年,先后荣立六次集体三等功、一次集体二等功、台州市政法系统严打整治工作先进集体、黄岩区“十佳”政法单位、全省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先进集体等;

2011年,荣立集体二等功;

2013年,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15年,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主要事迹:

黄岩法院刑事审判庭是一个团结战斗、不断进取的光荣集体,该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黄岩作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以来,共审结刑事案件5169件,判处罪犯7481人,年人均办案数在206件以上,部分审判人员年均办案数近250件,且所办案件审限短、质量好,各项工作指标居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前列。同时该庭全体同志视案件质量为刑事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历来强调“铁案”意识,要求所办案件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2012年以来,上诉案件543件,发回重审10件,改判28件,且绝大多数是由于被告人在二审期间有立功、民事赔偿和解等新的证据,瑕疵率仅为1.28%。

一、立足本职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该庭立足本职,以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黄岩为已任,充分发挥好人民法院惩治犯罪的打击职能,真正做到“办好一案,教育一片,化解纷争,不留隐患”,使刑事审判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推进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防火墙。

一是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此类犯罪直接侵害当地居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广大群众反映强烈。该庭针对涉财产型犯罪案件不断上升的趋势,将此类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特别是对入户和破坏性盗窃、飞车抢夺、持械抢劫犯罪,依法快审重判,以震慑犯罪五年来,该庭共审结盗窃案件1301件1823人,抢夺案件43件67人,抢劫案件135件263人。

二是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此类犯罪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惩此类犯罪是民心所向、发展所需该庭定罪量刑时充分体现严惩源头犯罪(生产环节)的精神,并加大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从经济上剥夺此类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并严格把握适用缓刑。五年来,该庭共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2件66人,且无一适用缓刑,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人。

三是依法严惩涉“赌”犯罪。近年,台州黄岩赌博、开设赌场犯罪活动频发,严重影响当地社会治安稳定,并引发其他违法犯罪案件。该庭依法打击此类犯罪,对无法定从、减轻情节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同时在财产刑上加大处罚力度。五年来,共审结此类案件604件,判处罪犯1201人。

四是落实宽严相济,注重社会效果。该庭注重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过失犯罪、未成年犯罪及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犯罪,当宽则宽,依法适用轻缓刑和非监禁刑。五年来,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9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48人,判处缓刑71人,被依法单处罚金3人;五年来,交通肇事犯罪案件被告人被适用缓刑率高达53%。

二、出台证人出庭细则,促进庭审实质化

该庭针对关键证人出庭的难题,于2013年会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出台《关于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实施细则》,完善证人出庭作证的保护机制和经费补偿制度,努力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促进审判程序特别是庭审活动的实质化。

三、勇于探索创新,实现数字智能化量刑

该庭秉持“增强量刑公开透明、实现量刑公正均衡”的工作理念,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实际,于2015年在全省法院首创刑事规范化量刑管理系统,实现量刑工作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目前该系统已在台州市各基层法院推广使用,且运行状况良好,使得刑事案件量刑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刑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性不断得到提高台州市刑事审判工作朝着更公正、更均衡的方向发展。

四、尝试刑事速裁,提高诉讼效率

该庭围绕“如何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益”的基本精神,对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于2016年尝试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目前该项改革尝试已在台州市各基层法院推广使用,不仅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对于及时惩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也具有重要意义。

五、总结审判经验,实现理论实践相结合

该庭注重办案实务向理论高度的提升,保持理论上应有的超前性,秉持“成果源于经验并超越经验,调研源于审判并服务审判”信念,注重以刑法理论指导审判实践,同时将审判实践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五年来,该庭审判人员在《人民法院报》、《刑事审判参考》、《人民司法》、《司法评论》、《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等国家级报刊上发表《运输司机密取封缄变压器内冷却油的行为定性——浙江台州黄岩法院判决尹太飞等盗窃罪案》、《刘本露交通肇事案》、《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理解与适用》等论文五十三篇,在办案过程中寻求审判实践与理论转化的最佳结合。

六、恪守职业道德,践行廉洁司法

该庭审判人员以清廉为做人原则,以公正为办案原则,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始终保持零违纪,将廉洁办案作为自己的生命线,将廉洁处事内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通过审判活动维护了司法权威与公信,彰显了人民法院与人民法官的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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