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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不收“红包”腰杆子硬
 

不收“红包”腰杆子硬

(天台法院平街法庭 钱鑫)

 

古语云“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必须恪守司法廉洁,不拿百姓一毫一厘,这样才能忠诚于法律,无愧于自己。

今天,张某来到我的办公室,似乎格外轻松。前几日,她与许某某离婚纠纷案件尘埃落定,双方在本院主持下调解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的分割也达成了一致意见,今天张某是来拿调解书的。张某看完调解书后,长长地叹了口气,说道:“我和他原本是高中同学,他为了我和原先的老婆离婚了,我们生活一段时间后,发现彼此并不合适,我提出离婚,他原本是死活不同意,多亏法官做调解工作,现在大家好聚好散,实在太感谢了!”对此,我回应道:“这是我们的工作,希望你能在这次婚姻中吸取教训,重新开始。”

张某对法院调解的结果比较满意,尤其是关于杭州一套房产的分割。杭州房价涨幅较快,双方都希望拥有该处房产,调解工作曾一度陷入僵局。无奈之下,我要求原、被告双方进行竞价。男方自知经济实力稍弱,最后同意房产归女方所有,女方一次性向其支付一笔数额不菲的补偿款。张某认为房子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既是生活保障,也是投资手段,能够在离婚纠纷中争到房产便是不小的胜利,在张某眼中,法官似乎帮了她不小的忙。

起身离开时,张某从口袋中掏出一张名片说:“这是我在杭州开的一家公司,如果以后法官来杭州玩,可以来我公司坐一坐。”

“我们平时比较忙,没什么时间游山玩水,好意心领了。”我说。

“没事的,您就拿着吧。”说完,张某便把名片塞到我手上,转身迅速离去。

名片手感较沉,似乎事有蹊跷,我定睛一看,名片的背面竟然贴了一张金额为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但此时张某已经离开了法庭。我急忙翻查案卷,找到张某的联系方式,迅速拨通她的电话:“你还有一份材料需要签字,你赶紧回来补一个签字。”

“不好意思啊,我已经上车回杭州了,如果需要签字,过几天等我回家的时候再补签吧。”说完张某便挂断了电话,看来她已经猜透了我的用意。

按照规定,我将收到当事人购物卡的事情向庭长做了汇报,同时告知了法庭的廉政监督员,做好记录工作。之后我再次拨通了张某的电话,我开门见山地说:“你把超市卡拿回去吧,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这个东西我们不能收,如果你不来拿回去,我会把这张卡上交本院监察室。”

张某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钟说:“好吧,我让我家里人来拿回去吧,给您添麻烦了。”

当天中午,张某的母亲来到法庭,我将购物卡还给了她。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空隙之炽焚。我想,如果收了这张超市卡,钱虽不多,但却会成为我职业生涯中无法消除的污点,作为在一线办案的法官,一次“湿鞋”,心中必然有愧,面对当事人就再难直起腰杆,也就再难在法官职业之路上走得堂堂正正。这点“蝇头小利”毁去的却是一生的清白,“如何选择”不是一道最明白不过的题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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