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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陈俐同志“全省优秀法官”先进事迹

路桥区人民法院陈俐同志

申报“全省优秀法官”事迹材料

 

基本情况:

陈俐同志,女,1972年12月出生,在职法律硕士,现任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已获荣誉:

2010年被台州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2011年被省高院记个人三等功;

2011年度区级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

2013年度区机关工委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2015年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

2016年被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干警“进千村入万户、创平安促发展”主题活动先进个人。

主要事迹:

陈俐,女,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路桥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现任路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该同志在院党组的领导及同事们的支持下,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多次获得各项荣誉。2014年区人大进行法官履职评议时被评为优秀。 2014年1月行政庭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2016年3月路桥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行政审判先进集体”称号。

一、勤奋好学,注重素质培养

该同志认为,法官是一门活到老、学到老的职业,知识要不断更新,不然就会办错案。该同志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锻炼自身的办案水平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同时也在不断地学习法律知识。2010年1月被上海财经大学授予法律硕士学位。注重理论联系,积极开展调研。撰写的多篇案例及调研文章被省市级刊物录用,2016年与同事共同撰写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行政诉讼理论与实践问题探讨》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判”主题论坛征文中荣获优秀奖。

二、尽心尽责,认真履行职责

无论是在哪个岗位,不管是立案庭还是行政庭,该同志都坚持认真、踏实、肯干、负责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勇于担当,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到行政庭之后,承办了75件行政诉讼案件和158件非诉案件,并担任了全庭几乎全部诉讼案件(174件)和非诉案件(660件)的审判长。

一是定纷止争,妥善化解矛盾。在担任立案庭副庭长期间,主要负责信访与诉前调解工作。认真对待每位来访来信者,区分不同诉求,一一予以处置。定期排查信访苗头,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各级两会和重大节日等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积极开展专项清理信访积案活动,化解了多起信访老案。多次被评为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该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被市政法委评为台州市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并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再是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交通审判组、消费纠纷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及立案调解等各类调解措施齐头并进,诉前调解工作有声有色。诉前调解中心自2009年成立至2013年3月期间共调解结案5707件,其中该同志调解827件,自动履行率为98%,真正做到案结事了。2011年该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诉调衔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到行政庭工作后,该同志推行每案协调机制和判后答疑制度,尽可能化解行政争议。 经协调后原告撤诉56件,协调撤诉率为32.2%。

二是依法裁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提起行政诉讼,一说到“民告官”,总会有人说法院袒护政府,肯定“官”赢。该同志总会解释说:“法官办案是依法裁判,关键是看双方的证据。该赢的官司输不了,该输的官司赢不了。法官其实是没权的!”2013年行政机关败诉1件、2014年5件、2015年15件,2016年18件,被告败诉率为22.4%。

三是推行“裁执分离”机制,破解非诉执行难题。先后与区政府、区国土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在土地、工商、环保等领域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推行“裁执分离”机制,即由法院负责审查,由政府或部门负责执行实施。如运用该机制妥善处理了8件纠纷长达8年的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行政非诉案件。三年来受理并审结非诉审查案件660件,其中采用“裁执分离”机制结案的有386件。另外受理非诉执行案件368件,执结363件。

四是延伸服务,构建良好司法环境。注意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自觉接受人大及人大代表的监督。积极落实阳光司法各项举措,推行人民陪审员合议制,走访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行政案件,法律文书公开上网,每月将文书发送至人大法工委。每年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同时延伸司法服务,向区“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发送其撰写的《关于依法推进“三改一拆”行动的建议》,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法保障“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工作的开展。每年召开专题府院联席会议,并针对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46件,均得到反馈。

三、廉洁自律,保持法官本色

法官,这一职业,没有优厚的待遇,没有鲜花与掌声,有时还会遭到当事人的误解,该同志却无怨无悔,引以为傲,在这条路上,一走就走了22年。不做有损法官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法官形象的话,“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这是她的行为准则。

低调,平凡,没有激情奔放的豪言壮语,没有震撼人心的感人事迹,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法官,在二十多年的职业生涯中,陈俐同志只是在认真地工作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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